文件名称:[上海]市绿化市容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无序设摊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沪绿容〔2016〕11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绿容〔2016〕116号
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
无序设摊综合治理工作已列入2016年市政府重点工作。根据市领导关于“2016年争取提前完成三年无序设摊聚集点治理任务,全面遏制无序设摊蔓延势头,确保无序设摊始终处于可控有序状态”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落实今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加大无序设摊综合治理力度,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锁定目标,确保任务提前完成
今年工作主要目标是全面完成《本市无序设摊综合治理(2014-2017)工作计划任务书》中剩余的71处无序设摊聚集点综合治理任务。今年面临的情况相对复杂,难度相对较高,攻坚任务艰巨。要聚焦重点,加强再调查、再排摸,全面掌握动态成因,进一步完善“一点一策”方案,和“一点一档”基础工作,找准主攻方向,落实责任人,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强挂牌督办,销项式管理,有效推进集中治理,坚决消除无序设摊聚集点。继续改造一批临时管控点,规范提升一批临时疏导点,源头布局规划建设一批商业服务网点,与旧区改造、环境综合治理、社会稳定等社会治理任务相互促进,力争全市无序设摊数量有明显下降,不断提升城市市容环境管理水平。
二、严格标准,提升管控实效水平
加强对已经完成治理的129处无序设摊聚集点日常管控,落实固守力量,坚决防止出现反弹。对于城乡结合部、区区结合部、街镇结合部等管理相对薄弱的地区要加强日常巡查,坚决防止出现新的无序设摊聚集点。对出现新增或反弹聚集点的街(镇),将在各类市容环境评比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年终无序设摊管控分数予以扣除。
面上继续按照“严禁、严控、控制”三类区域分类管理要求,严格管控标准、提升管控水平。对严禁区域内的无序设摊,实施最严格的管理,落实各项管理执法措施,坚决取缔。在严控区域内要建立监督整改机制,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对于零星摊位要及时干预,防止摊贩聚集。
已纳入区县、街镇疏导点和管控点,按照《上海市城市临时设摊集中疏导点指导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管理规范要求,提高和规范管理水平。对存在问题的点要通过约谈、通报、停业等方式推进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管控标准的,要予以取缔。
三、加强协同,推进源头治理工作
区(县)市容管理部门要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责任,充分用好区级层面无序设摊专项工作小组平台,加强部门协同治理。要推动标准化菜场建设改造,加大新业态的培养和推进,加快原有服务设施的调整和改造,以及通过拓展服务功能、延长服务时间等方式推动社区、学校、医院等基本商业服务网点的配套和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商务、公安、交警、交通、市场监管、食药监、房地、教育、卫生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工作协同,共同推进。
各街(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整合资源,合理布局、业态调整、拾遗补缺,改善服务,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减少无序设摊的发生。
四、注重结合,促进治理长效常态
各区(县)各部门要注重工作结合,推动无序设摊专项治理。一是要结合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将无序设摊治理成果纳入城市网格化监管平台,与城市管理联勤、联动有机结合,及时发现、快速整改、实时监督,实施常态、长效管理。二是要结合“文明城区、卫生城区”创建,“人口管理”、“综合治理”、“环境综合治理”等区(县)重点工作,调动各部门履行职责,共同推进无序设摊综合治理。三是要结合《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深入,推动形成社区共建、居民自觉,商家自律,区域环境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四是要结合联勤联动机制,加强对季节性突出的烧烤摊、夜排挡、非法活禽、占道洗车等设摊行为的整治,加强区际结合部、城乡结合部、过街天桥、人行地道等公共通道的日常管理,加大整治力度,确保零星设摊及时处理,不聚集、不扩散。
五、精心组织,切实做好任务收尾
各级管理部门要牢牢抓住全市“治顽症、补短板”的工作机遇,精心组织,有序实施,确保全面完成治理任务。要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不足,切实完善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要加强工作检查评估,完善绩效考核、引入社会评价,促进工作实效。要扎实做好三年治理工作中文件材料、典型案例、创新成果等方面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为全面开展全市工作总结做好准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