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连江白云岭风电场和风吹岭风电场项目上网电价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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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核定连江白云岭风电场项目上网电价的函》(闽华电函〔2016〕20号)和《关于请求核定连江风吹岭风电场项目上网电价的函》(闽华电函〔2016〕23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规定,核定连江白云岭风电场和风吹岭风电场项目上网电价为0.61元/千瓦时(一般纳税人),自电量上省网之日起执行。 福建省物价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