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大黄鱼工厂化循环水健康养殖基地扩建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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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宁德市官井洋大黄鱼养殖有限公司申请使用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二都上村4.1629公顷海域,填海造地用于建设大黄鱼工厂化循环水健康养殖基地扩建项目。项目用海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闽政海域〔2016〕13号),并依法办理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国海证2016B35090201440号),取得海域使用权,现予以公告。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