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庆市涪陵区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重庆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04-14 12:00:20  评论()

文件名称:[重庆]重庆市涪陵区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

文件编号:渝文备〔2015〕267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文备〔2015〕2671号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

涪府办发〔2009〕90号

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中渝驻涪各单位,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指南》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涪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涪陵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fl.gov.cn)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原则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政府信息公开应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及“合法、真实、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等原则。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保密审查。

(二)公开范围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分类参见该机关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上公开具体网址:http://www.fl.gov.cn 。当面受理点和联系电话: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66号;办公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23-72288770;传真号码:023-72288206;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还将采用广播、电视、公告栏、新闻发布会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四)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以后,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获取方式

凡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登录涪陵区公众信息网(http:// www.fl.gov.cn)查阅;

2.到当面受理点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名称: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66号;办公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23-72288770;传真号码:023-72288206;电子邮件:区长公开信箱;邮政编码:408000。

(二)受理程序

1. 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重庆市涪陵区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 www.fl.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涪陵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电子邮箱。

3.申请时限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4.申请处理

(1)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掌握的政府信息,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以及行政救济渠道。

三、申诉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涪陵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或涪陵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监督电话:023—72288210,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66号,邮编:408000,办公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日。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序号

类别

公开内容

公开

形式

公开范围

备注

1

机构职能

类信息

区政府及办公室地址、邮编、网址

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涉密除外

2

区政府各领导简介

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

区政府各领导分工

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4

办公室各领导简介

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5

办公室各领导分工

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6

区政府工作规则

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7

办公室职能

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8

办公室内设机构情况

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9

政策文件类信息

公文字涪府发文件

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0

公文字涪府办发文件

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1

公文字涪府人文件

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2

公文字涪府函文件

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3

公文字涪府办函文件

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4

政府工作要点

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5

政府工作报告

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6

区政府领导重要讲话

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7

办公室工作要点

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8

政务督查情况

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9

工作动态

类信息

工作通报

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0

区政府及办公室重大政务活动

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1

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情况

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2

民心工程完成情况

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3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4

社会服务类信息

抗灾、救灾情况

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5

区长公开电话办理情况

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法人

/

其他组织

名 称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所需信息的内 容 描 述

所需信息

的 用 途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 传真 □自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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