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庆市关于印发2016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重庆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04-13 17:55:19  评论()

文件名称:[重庆]重庆市关于印发2016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文件编号:渝府办发〔2016〕5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府办发〔2016〕54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16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按照《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渝府发〔2015〕69号)的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1日

2016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

一、重点工作考核目标表

(一)地表水考核目标表。

序号

考核河流

考核断面

年度考核目标

责任单位

1

嘉陵江

大溪沟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渝中区人民政府

2

长江

丰收坝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3

栋梁河

跃进桥

水质保持或优于Ⅳ类。

江北区人民政府

4

长江

寸滩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江北区人民政府

南岸区人民政府

5

梁滩河

西溪桥

水质保持或优于Ⅴ类。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6

长江

和尚山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7

梁滩河

童善桥

超标污染物浓度较2015年下降25%以上。

8

嘉陵江

北温泉

水质保持或优于Ⅱ类。

北碚区人民政府

9

璧北河

堰塘坎

水质保持或优于Ⅳ类。

10

梁滩河

龙凤河口

水质保持或优于Ⅴ类。

11

黑水滩河

水土

水质保持或优于Ⅳ类。

12

后河

跳石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渝北区人民政府

13

栋梁河

金家河院子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14

桥溪河

锅底凼

超标污染物浓度较2015年下降40%以上。

15

御临河

御临镇

水质保持或优于Ⅱ类。

16

一品河

百节堤坎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巴南区人民政府

17

花溪河

敬老院

水质保持或优于Ⅴ类。

18

五步河

砖厂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19

孝子河

神童镇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20

御临河

(大洪河)

力陡滩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长寿区人民政府

21

桃花溪

碧桂园幼儿园

水质达到或优于Ⅳ类。

22

龙溪河

运输桥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23

长江

江津大桥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江津区人民政府

24

临江河

朱杨溪

超标污染物浓度较2015年下降20%以上。

25

綦江河

真武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26

渠江

官渡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合川区人民政府

27

小安溪

临渡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28

涪江

太和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合川区人民政府

潼南区人民政府

29

南溪河

摇金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合川区人民政府

30

小安溪

双河口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永川区人民政府

31

临江河

茨坝

超标污染物浓度较2015年下降20%以上。

32

九龙河

矮墩桥

超标污染物浓度较2015年下降30%以上。

33

蒲河

寨溪大桥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綦江区人民政府

34

綦江河

北渡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

35

大溪河

平桥镇

超标污染物浓度较2015年下降20%以上。

南川区人民政府

36

蒲河

红岩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37

黎香溪

增福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38

芦沟溪

黄金林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39

蒲河

温塘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40

扶欢河

扶欢

水质保持或优于Ⅳ类。

41

鲤鱼河

下猪喉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42

淮远河

玉峡渡口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大足区人民政府

43

塘坝河

冒咕村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44

玉滩水库

玉滩水库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45

太平河

漫水桥

超标污染物浓度较2015年下降20%以上。

46

琼江

安居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铜梁区人民政府

47

小安溪

段家塘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48

璧南河

两河口

水质保持或优于Ⅳ类。

璧山区人民政府

49

璧北河

平滩

水质保持或优于Ⅳ类。

50

琼江

中和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潼南区人民政府

51

濑溪河

高洞电站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荣昌区人民政府

52

清流河

大埂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53

马鞍河

天皇

超标污染物浓度较2015年下降40%以上。

54

长江

清溪场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涪陵区人民政府

55

乌江

麻柳嘴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56

碧溪河

百汇

超标污染物浓度较2015年下降40%以上。

57

长江

晒网坝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万州区人民政府

58

新田河

河口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

59

磨刀溪

向家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60

回龙河

大河桥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梁平县人民政府

61

龙溪河

普顺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

62

任市河

联盟桥

水质达到或优于Ⅳ类。

63

汝溪河

团堡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64

黄金河

双河口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65

前河

土堡寨

水质保持或优于Ⅱ类。

城口县人民政府

66

任河

水寨子

水质保持或优于Ⅱ类。

67

中河

黄金口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68

渠溪河

木瓜洞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丰都县人民政府

69

龙河

安宁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70

赤溪河

高跳登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71

碧溪河

斑竹

超标污染物浓度较2015年下降40%以上。

72

卧龙河

五洞

超标污染物浓度较2015年下降40%以上。

垫江县人民政府

73

龙溪河

六剑滩

超标污染物浓度较2015年下降30%以上。

74

长江

苏家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忠县人民政府

75

渠溪河

黄岭桥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76

黄金河

卫星桥

水质保持或优于Ⅱ类。

77

汝溪河

高洞梁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78

澎溪河

养鹿渡口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开县人民政府

79

澎溪河

高阳渡口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云阳县人民政府

80

汤溪河

汤溪河江口

水质保持或优于Ⅱ类。

81

朱衣河

朱衣镇

水质保持或优于Ⅱ类。

奉节县人民政府

82

长江

白帝城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83

梅溪河

罗汉大桥

水质保持或优于Ⅱ类。

84

长江

巫峡口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巫山县人民政府

85

汤溪河

沙市镇

水质保持或优于Ⅱ类。

巫溪县人民政府

86

大宁河

花台

水质保持或优于Ⅱ类。

87

杨溪河

西槽

水质保持或优于Ⅱ类。

88

长溪河

双河

水质保持或优于Ⅱ类。

89

梅溪河

向子林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90

阿蓬江

两河

水质保持或优于Ⅱ类。

黔江区人民政府

91

乌江

白马

水质达到或优于Ⅳ类。

武隆县人民政府

92

乌江

白涛

水质达到或优于Ⅳ类。

93

木棕河

马金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94

大溪河

鸭江镇

超标污染物浓度较2015年下降20%以上。

95

龙河

湖海场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石柱县人民政府

96

磨刀溪

(油草河)

化杠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97

龙潭河

妙泉入口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秀山县人民政府

酉阳县人民政府

98

酉水河

里耶镇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秀山县人民政府

99

溶溪河

溪口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100

阿蓬江

红花村

水质保持或优于Ⅱ类。

酉阳县人民政府

101

酉水河

大溪

水质保持或优于Ⅱ类。

102

甘龙河

小河

水质保持或优于Ⅱ类。

103

乌江

鹿角

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104

乌江

锣鹰

水质达到或优于Ⅳ类。

彭水县人民政府

105

郁江

郁江桥

水质保持或优于Ⅱ类。

(二)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考核目标表。

序号

主 要 内 容

责任单位

1

完成肖家河双龙桥到入长江口段黑臭河段整治,基本消除黑臭。

江北区人民政府

2

完成溉澜溪鲁能星城九街区A区到江北嘴入长江口段黑臭河段整治,基本消除黑臭。

3

完成跳磴河杨梨沟污水处理站到沙坪坝与九龙坡交界处黑臭河段整治,基本消除黑臭。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4

完成桃花溪彩云湖到市动物园老大门段黑臭河段整治,基本消除黑臭。

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5

完成马鞍溪红熙山寨到龙滩子水库入口段黑臭河段整治,基本消除黑臭。

北碚区人民政府

6

完成肖家河陡溪大桥到双龙桥段黑臭河段整治,基本消除黑臭。

渝北区人民政府

7

完成肖家河回兴街道白鹤村1社村污水处理厂到创新经济走廊长河溪箱涵入口段黑臭河段整治,基本消除黑臭。

8

完成溉澜溪新华水库箱涵处到鲁能星城九街区入江北断面段黑臭河段整治,基本消除黑臭。

9

完成一品河职教城到鱼洞入长江江口段整治,基本消除黑臭。

巴南区人民政府

10

完成黄溪河凯川大江东岸到黄溪口入长江口段黑臭河段整治,基本消除黑臭。

11

完成跳墩河康庄美地到入嘉陵江口段黑臭河段整治,基本消除黑臭。

两江新区管委会

12

完成肖家河高石水库出口到陡溪大桥段黑臭河段整治,基本消除黑臭。

13

完成肖家河金鹏两江时光附近到陡溪大桥段黑臭河段整治,基本消除黑臭。

14

制定完成其余26条河流共31个黑臭河段整治方案,并完成年度实施任务,水质有所改善。其中,黔江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巴南区、渝北区、长寿区、铜梁区、潼南区、梁平县、垫江县、两江新区各1段,万州区、沙坪坝区、綦江区、荣昌区各2段,北碚区3段,永川区5段,市市政委4段。

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市市政委

(三)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考核目标表。

序号

任 务 目 标

责任单位

1

大溪沟水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渝中区人民政府

2

丰收坝水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3

梁沱水厂、江北水厂(含茶园水厂)、东渝水厂等3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江北区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0%以上。

4

沙坪坝水厂、井口水厂等2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5

和尚山水厂(含黄沙溪水厂)、大学城水厂等2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0%以上。

6

黄葛渡水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南岸区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7

北碚水厂(含文星湾水厂、红工水厂)、井口水厂等2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北碚区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85%以上。

8

悦来水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渝北区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85%以上。

9

鱼洞水厂水源、大江水厂等2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巴南区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85%以上。

10

龙溪河烟坡庙山水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长寿区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85%以上。

11

市自来水公司鲤鱼石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江津区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80%以上。

12

合川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合川区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85%以上。

13

永川区侨立水务有限公司一水厂红江砸吧、二水厂等2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永川区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0%以上。

14

肖家沟水库梅垭水厂、双河水库英岩水厂(备用)等2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南川区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0%以上。

15

鱼栏咀水库文龙水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綦江区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0%以上。

16

万盛区自来水公司汤家沟水库水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5%以上。

17

上游水库、化龙水库、龙水湖水库等4个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大足区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5%以上。

18

铜梁区水厂琼江、西郭水库等2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铜梁区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0%以上。

19

同心水库、渝山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2个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璧山区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0%以上。

20

潼南区自来水公司涪江河人工运河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潼南区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5%以上。

21

高升桥水库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荣昌区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85%以上。

22

涪陵坤源水务有限公司二水厂、李渡水厂、马脚溪水厂等3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涪陵区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85%以上。

23

万州区甘霖水库江北水厂、万州区自来水公司三水厂等2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万州区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85%以上。

24

大河坝水库水厂、沙坝水库水厂等2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梁平县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0%以上。

25

羊耳坝水库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城口县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5%以上。

26

弹子台水库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丰都县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7%以上。

27

双河水库玉河新民水厂、回龙河玉河水厂等2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垫江县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85%以上。

28

长江苏家水厂水源地、白石水库水源地等2个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忠县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80%以上。

29

鲤鱼塘水库陈家坪水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开县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0%。

30

长江四方井自来水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云阳县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85%以上。

31

黄井水库王家坪水厂、青莲溪水库夔州水厂等2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奉节县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85%以上。

32

鼎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长江水厂、朝阳洞水厂2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巫山县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5%以上。

33

重庆市渝宁公司自来水分公司大宁河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巫溪县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0%以上。

34

小南海水库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洞塘水库白家湾水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黔江区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0%以上。

35

武隆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庙水库、油房沟等2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武隆县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0%以上。

36

石柱县给排水公司双庆水厂河坝场河、龙池坝水库等2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石柱县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5%以上。

37

钟灵水库徐家坳水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秀山县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38

酉阳县自来水公司小坝二级水库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酉阳县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39

彭水县自来水厂芦渡沟 、郁江关口取水泵站等2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彭水县人民政府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0%以上。

(四)地下水水质考核目标表。

序号

主 要 内 容

责任单位

1

中梁山镇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2

茶园新区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南岸区人民政府

3

蔡家镇三溪村山林口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北碚区人民政府

4

6905厂招待所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5

澄江镇缙云村20号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6

统景镇水厂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渝北区人民政府

7

云台镇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长寿区人民政府

8

围龙镇双碾街道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铜梁区人民政府

9

李河镇杜家坝村8号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万州区人民政府

二、工程措施任务清单

目标及

措施

序号

主 要 内 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工业污染防治

取缔“十一小”企业

1

全面清理“十一小”企业,编制取缔方案,完成13家“十一小”企业取缔任务并向社会公开。其中,合川区完成同德发焦炭有限公司、龙滩子纸厂、天宁纸制品厂等3家,永川区完成上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永福实业有限公司等2家,南川区完成文凤煤焦化有限公司、骑龙造纸厂等2家,万盛经开区完成和美机械配件加工厂,巫溪县完成上磺再生纸厂,大足区完成林森机焦有限公司、桂花磷肥厂等2家,秀山县完成金谷水汉文纸品厂、亿人福纸制品有限公司等2家。

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委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园区污染治理

2

完成16个园区(组团)污水处理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并保持稳定运行。16园区(组团)为巴南区鱼洞组团、麻柳组团,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水土高新园,长寿区八颗组团,合川区城南组团,永川区三教组团,大足区龙水组团、邮亭组团,万盛经开区平山组团,垫江县县城组团,云阳县松树包组团,黔江区正阳组团,奉节县草堂组团,酉阳县龙江组团、麻旺组团。

污染企业搬迁

3

推进主城区19家污染企业搬迁。

市经济

信息委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

4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和去除过剩产能。制定并实施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年度方案,实施产业禁投负面清单管理,严控新增产能。通过依法依规关停一批、转型转产退出一批、开拓市场消化一批、对外合作转移一批等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过剩产能行业脱困发展。有关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备案。

市经济

信息委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

5

按照国家考核要求,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涉磷生产和使用等行业的清洁化改造方案。完成清洁化改造总任务的10%。

市环保局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完成58家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年度目标任务,其中,江北区、南岸区、渝北区、潼南区、梁平县、丰都县各1家,北碚区、铜梁区、荣昌区、万州区各2家,沙坪坝区、长寿区、南川区、璧山区、涪陵区各3家,巴南区、合川区、大足区各4家,江津区、秀山县各5家,九龙坡区7家。

城镇污染治理

城市污水处理

6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2%。完成万州沱口污水处理厂二期、沙坪坝区井口污水处理厂二期、九龙坡区白含污水处理厂二期、江津区几江污水处理厂二期、江津区德感污水处理厂二期、綦江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潼南区污水处理厂二期、荣昌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城口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垫江县污水处理厂二期、万盛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二期等11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市市政委

市水务资产公司、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启动环境敏感区内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提标改造;本年度完成8座环境敏感区内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提标改造。

配套管网

7

全面加强城市配套管网建设,建立完善城市污水管网管理资料。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完成“十三五”污水管网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及年度建设任务。

市城乡建委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乡镇污水处理

8

在2016年5月底前签订《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合同》的区县(自治县),完成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权移交工作。

市环保局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环投公司

开工建设35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其中,黔江区、渝北区、江津区、合川区、南川区、綦江区、潼南区、梁平县、城口县、垫江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武隆县、秀山县、彭水县各1座,巫溪县、石柱县各2座,涪陵区、巫山县各3座,万州区、酉阳县各4座。

启动319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前期工作,其中,万州区33座,黔江区10座,涪陵区15座,江北区、渝北区、巴南区各1座,江津区25座,合川区7座,綦江区1座,潼南区16座,梁平县1座,城口县5座,丰都县24座,垫江县4座,忠县19座,开县1座,云阳县33座,奉节县12座,巫山县21座,巫溪县10座,武隆县9座,石柱县21座,秀山县4座,酉阳县35座,彭水县10座。

加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力度。确保污水收集率达到65%。建成纳入年度规划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并移交市环投公司,其中,万州区15座,黔江区7座,涪陵区4座,渝北区5座,巴南区1座,长寿区3座,江津区2座,合川区10座,永川区13座,南川区3座,綦江区28座,大足区7座,璧山区7座,铜梁区2座,潼南区11座,荣昌区2座,梁平县5座,城口县21座,丰都县15座,垫江县19座,忠县4座,开县16座,云阳县17座,奉节县24座,巫山县8座,巫溪县1座,武隆县2座,石柱县5座,秀山县10座,酉阳县21座,彭水县25座,万盛经开区4座。

启动敏感区内乡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提标改造工程。

城镇污染治理

污泥处理处置

9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工作。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污泥进入农作物用地。主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市市政委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城镇节水

10

对使用超过50年或材质落后的自来水管网实施更新改造。

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染治理

11

完成渝遂高速公路大路服务区、青杠服务区、潼南服务区,渝湘高速公路武隆服务区,渝宜高速公路万州服务区等5个高速运营服务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市交委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庆高速集团

企事业单位排污治理

12

推动机动车清洗店、汽车维修厂(含4S店)、餐饮、宾馆、学校、医院,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场、综合大楼和住宅小区等单位(场所)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每个区县(自治县)至少完成3家上述单位(场所)的整治任务,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

市市政委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13

牵头编制和落实畜牧业发展规划,配合落实畜禽养殖发展和污染防治规划。

市农委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完成0.1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

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完成1.0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

北碚区人民政府

完成1.2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完成4家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或搬迁。

渝北区人民政府

完成2.1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

巴南区人民政府

完成3.8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

长寿区人民政府

完成3.9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完成30家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或搬迁。

江津区人民政府

完成21.6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完成7家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或搬迁。

合川区人民政府

完成3.1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完成40家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或搬迁。

永川区人民政府

完成7.7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完成3家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或搬迁。

南川区人民政府

完成2.9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

綦江区人民政府

完成0.4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完成4.4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完成2家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或搬迁。

大足区人民政府

完成6.1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完成66家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或搬迁。

铜梁区人民政府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13

完成2.7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完成131家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或搬迁。

市农委

璧山区人民政府

完成9.9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完成2家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或搬迁。

潼南区人民政府

完成2.5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完成22家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或搬迁。

荣昌区人民政府

完成4.7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完成17家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或搬迁。

涪陵区人民政府

完成4.2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

万州区人民政府

完成6.5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完成10家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或搬迁。

梁平县人民政府

完成0.3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

城口县人民政府

完成8.5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

丰都县人民政府

完成4.0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完成28家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或搬迁。

垫江县人民政府

完成2.8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完成7家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或搬迁。

忠县人民政府

完成7.8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完成2家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或搬迁。

开县人民政府

完成3.5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

云阳县人民政府

完成2.8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完成1家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或搬迁。

奉节县人民政府

完成1.5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完成2家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或搬迁。

巫山县人民政府

完成1.5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

巫溪县人民政府

完成2.4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完成4家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或搬迁。

黔江区人民政府

完成3.1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完成5家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或搬迁。

武隆县人民政府

完成1.2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完成6家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或搬迁。

石柱县人民政府

完成0.4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

秀山县人民政府

完成1.3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

酉阳县人民政府

完成1.8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整治工作。

彭水县人民政府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14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77%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34%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27%以上。

市农委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

15

耐旱作物面积达到3000亩以上。

市农委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6

完成500个村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其中,万州区30个村,黔江区10个村,涪陵区5个村,九龙坡区2个村,北碚区1个村,江津区15个村,合川区10个村,永川区27个村,綦江区30个村,潼南区10个村,璧山区30个村,梁平县45个村,城口县45个村,丰都县5个村,垫江县40个村,忠县5个村,云阳县2个村,奉节县3个村,巫山县5个村,巫溪县16个村,武隆县45个村,石柱县10个村,秀山县10个村,酉阳县45个村,彭水县48个村,万盛经开区6个村。

市环保局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加强船舶港口码头污染控制

17

推动使用专用船舶接收、转运船舶垃圾和污水工作,在港口码头建立相应的接收、转运、处置制度和机制。

市市政委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禁止新增船舶码头,开展船舶及码头污水、垃圾治理。

市交委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在港口码头启动污染物收集设施建设,制定港口、码头污染防范、处置应急预案,在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修造厂开展环保设施达标建设。

水资源节约保护

控制用水总量与提高用水效率

18

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94.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控制在53立方米以内;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64立方米以内。

市水利局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枯水期生态流量保障

19

出台有关闸坝调度条例或办法,确定闸坝联合调度河流清单。

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

排污企业管理

20

对重点监控企业中污染物排放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对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

市环保局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推进制定排污许可有关管理办法,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严厉查处无证排污行为。

划定生态红线

21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积极参与多规合一,加快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

风险防控

22

对重点环境风险源开展环境和健康评估,督促企业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开展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演练、评估和预案修订,并依法公布预警信息。完成11个区县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验收,推进市级和7个环境应急分中心的物资储备库建设。

市环保局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23

完成新增63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及标示标牌建设,其中:万州区69个,黔江区9个,涪陵区23个,大渡口区1个,北碚区11个,渝北区9个,巴南区115个,长寿区17个,江津区64个,合川区8个,永川区12个,南川区4个,綦江区43个,铜梁区25个,璧山区21个,潼南区5个,荣昌区6个,梁平县14个,城口县7个,丰都县3个,垫江县5个,开县5个,云阳县23个,奉节县106个,巫山县1个,巫溪县2个,武隆县6个,石柱县4个,彭水县9个,万盛经开区4个。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开展主城区及6个区域中心城市20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

推进纳入国家考核的1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标准化建设。

完成不达标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方案编制工作并完成年度整治任务。

继续实施主城区“两江互济”备用水源工程,推进万州区、长寿区、永川区、合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城口县、丰都县、彭水县、巫溪县、云阳县和忠县等15个区县的城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建设工程。

市水利局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地下水防渗

24

开展加油站污染隐患排查工作,30%的加油站完成地下油罐更新为双层罐或建设防渗池的整治任务。

市环保局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保持9个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稳定。

市国土

房管局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排查全市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并实施封井回填。

湖库整治

25

巩固主城区56个湖库整治成效,逐步恢复湖库生态环境。完成其中20个湖库的水质提升工程。大渡口区1个,江北区1个,沙坪坝区2个,九龙坡区1个,南岸区3个,北碚区4个,渝北区5个,两江新区3个。

市环保局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良好水体保护

26

开展酉酬水库、大洪湖水库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编制工作。

不达标水体整治

27

开展16条河流不达标水体整治方案编制并按年度落实任务。

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

次级河流清漂

28

建立流域联防联控机制。强化次级河流日常巡查、监测工作,加大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河流水面无明显浮萍、水藻聚集现象。

市市政委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中小河流河段整治

29

完成万州区、黔江区、渝北区、长寿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铜梁区、梁平县、城口县、云阳县、巫山县、巫溪县、秀山县等30处中小河流、河段整治工程。

市水利局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

信息公开

30

每季度公开“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市环保局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水质整治达标情况。

主城各区按月向社会公开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状况信息;其他区县(自治县)按季度向社会公开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状况信息。

每半年向社会公开黑臭水体整治进展。

每季度公布重点工业企业环境相关信息。

主城各区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城市供水厂出水安全状况信息。

市市政委

主城各区每季度向社会公开自来水用户自来水龙头出水安全状况信息。

市卫生

计生委

抄送: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法院,

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5日印发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