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屏南白水洋景区观光车票价和鸳鸯溪(宜洋)景区百丈漈电梯票价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中国福建  法律法规网 2016-04-08 16:50:24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屏南白水洋景区观光车票价和鸳鸯溪(宜洋)景区百丈漈电梯票价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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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定屏南白水洋景区观光车票价和鸳鸯溪(宜洋)景区百丈漈电梯票价的请示》(宁价费[2016]20号)收悉。根据《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规定》(闽价服〔2006〕432 号)精神,结合屏南白水洋景区观光车和鸳鸯溪(宜洋)景区百丈漈电梯经营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屏南白水洋景区观光车票价和鸳鸯溪(宜洋)景区百丈漈电梯票价等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屏南白水洋景区观光车票价和鸳鸯溪(宜洋)景区百丈漈电梯票价仍维持现行标准,具体标准为: (一)白水洋景区观光车票价为20元/人次(从游客中心至景区管理中心,往返); (二)鸳鸯溪(宜洋)景区百丈漈电梯票价为40元/人次。 二、景区应加强管理,进一步改善景区旅游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并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相关问题的解释工作。 三、景区应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景区售票处和电梯售票处醒目位置公布观光车票价和电梯票价、价格举报电话12358及相关内容,落实阳光收费各项规定,并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批复自2016年3月28日起执行至2019年3月27日止。2016年3月28日前仍按《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白水洋 鸳鸯溪(宜洋)景区门票价格和百丈漈电梯票价的通知》(闽价服〔2013〕19号)规定执行。 福建省物价局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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