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重庆]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城口县民政局城口县公安局关于明确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申报条件及程序的通知
文件编号:渝文备〔2015〕251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文备〔2015〕2515号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批转城口县民政局城口县公安局关于明确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申报条件及程序的通知
城府办发〔2013〕2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我县困境儿童的实际困难,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城口县民政局、城口县公安局关于明确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申报条件及程序的通知》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8日
城口县民政局 城口县公安局
关于明确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申报条件及审批程序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困境儿童申报工作,切实解决我县困境儿童的实际困难,根据《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制度的通知》(渝民发〔2012〕116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困境儿童认定、申报、审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困境儿童申报条件
困境儿童的认定:具有本县常住户口、家庭特别困难、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事实上无人抚养困境家庭儿童。
我县困境儿童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任一条件:
(一)父母双方均失踪、服刑或重残(一、二级残疾,下同);
(二)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服刑、失踪或重残;
(三)父母一方失踪,另一方服刑或重残;
(四)父母一方服刑,另一方重残;
(五)与患艾滋病的父母生活或本身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
二、困境儿童申报材料
(一)监护人申请
申请困境儿童生活补贴,须由儿童或其监护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写明困境儿童的基本情况。
(二)儿童家庭户口及其监护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三)儿童免冠1寸照片3张。
(四)困境儿童的监护人必须是儿童的父母或亲属。亲属作为儿童监护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监护人确认书(详见附件3)一式三份。
(五)填写完备的《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申请书》(详见附件1)一式三份。
(六)填写完备的《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2)一式三份。
(七)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困境儿童的类别,需分别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份。
1.儿童父母死亡: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亲死亡户口本销户页、证明;或医院出具的父(母)亲死亡证明;或殡仪馆出具的父(母)亲死亡火化证;或人民法院出具的父(母)亲宣告死亡法律文书。
2.儿童父母重残:应提供父(母)亲1、2级残疾人证。
3.儿童父母失踪:应提供失踪在3年以上的情况证明,有村民5人以上签字证明并由村(居)委会签注意见后加盖公章,报经乡镇(街道)公示5天以上,再由乡镇、街道在证明上审核、签字、盖章,然后凭此证明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派出所根据实际情况出具困境儿童父(母)失踪证明材料。
4.儿童父母服刑:应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父(母)亲刑期须在1年以上(含1年)。
5.儿童家庭困难:由村(居)委会提供儿童家庭享受低保或属建卡贫困户等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
三、村(居)委会初审
村(居)委会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后,及时安排工作人员(2人以上)进行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出具《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家庭情况调查记录》一式三份,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经民主评议、张榜公示5天无异议后,村(居)委会负责人在《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申请书》上签注意见,加盖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四、乡镇(街道)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村(居)委会初审材料后(申报父母失踪的,须提供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亲失踪证明材料),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召集民政、纪检等部门和申请人户籍地所在村(居)委会负责人会审,形成会议记录。经过初审并公示5天以上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在《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注意见,加盖公章,报县民政局审批。
五、县民政局审批
县民政局根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审核材料,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县民政局根据审批材料,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发放花名册》(详见附件4)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发放汇总表》(详见附件5)送县财政局,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请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困境儿童申报条件及审批程序,及时上报有关申报材料,认真做好审核、审批工作,切实有效解决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的实际困难。
附件:1.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申请书
2.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
3.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监护人确认书
4.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发放花名册
5. 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发放汇总表
附件1
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申请书
我申请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其家庭基本情况填如下表,请予调查核实。
城乡类别:城市( ),农村( );家庭人口: 人。
困境
儿童
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身份证
号码
现住住址
(户籍所在地)
事实无人抚养
困境儿童类别
父亲( )
母亲( )
父母双方( )
家庭困
难情况
户主
(监护人)
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身份证
号码
与儿童关系
现住住址
(户籍所在)
注:困境儿童类别请用“死亡”“失踪”“服刑”“重残”表示;城乡类别用√表示。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件2
审批编号:
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
城乡类别:城市( ) 农村( ) 家庭人口: 人。
困境儿
童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
证号
照片
户籍
所在地
困境儿童
类别
父亲 ( ) 母亲 ( ) 父母双方 ( )
家庭困
难情况
户主
(监护人)
情况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与儿童
关系
现住住址
村(居)
委会审
查意见
承办人意见:
负责人意见:
(公章)
承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
审核意见
承办人意见:
负责人意见:
(公章)
承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区县民政
部门审批
意见
承办人意见:
负责人意见:
(公章)
承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件3
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监护人确认书
:
经我们派员调查核实,你与 是 关系。经征求你本人及家人意见,你同意担任 监护人。你保证切实履行监护人义务,不得侵犯 合法权益,能够让 健康成长。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发放花名册
填报区县(自治县)(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住址
困境儿童类别
户主姓名
户主身份
证号码
银行卡号
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注:“困境儿童类别”按父母类别组成填写。
附件5
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发放汇总表
填报区县(自治县)(盖章)
乡镇
(街道)
困境儿
童总数
性别
年龄分类
城乡类别
身体状况
男
女
0-6
6-12
12-16
16-18
城市
农村
健康
残疾
合计
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