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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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 重庆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04-07 18:00:13  评论()

文件名称:[重庆]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文件编号:渝文备〔2016〕26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文备〔2016〕264号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

的实施意见

江津府发〔2015〕3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体育产业是极具增长潜力和投资价值的朝阳产业。随着国民收入快速增长,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体育需求日益旺盛。大力发展体育产业,是扩大消费需求、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是不断满足市民健康需求、培育积极健康生活方式、增强城市凝聚力和文化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对于当前稳增长、长远调结构、持续惠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4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作为根本目标,以改革、开放、创新为核心动力,紧紧围绕“重庆大都市区重要组团、城市发展新区战略支点”的功能定位和争做城市发展新区“领头羊”的总要求,完善市场机制,优化消费环境,创造发展条件,贯彻落实《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共建体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合作协议》,建设与之相适应的体育产业体系,推动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力争建设成为重庆市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融合发展试验区和体彩工作改革创新试验区。到2020年,江津体育产业发展目标是:

——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体育产业总规模年均增长16%以上,在2015年基础上翻一番,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产业体系逐步完善。初步建立以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等体育服务业为主体,体育制造业与体育服务业协同发展,符合现代体育发展规律,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体育产业体系。产业组织形式和集聚模式更加丰富,体育产品和服务层次更加多样,不断扩大产业规模,体育产业产值年增长率达到20%以上。

——产业布局不断优化。按照争做城市发展新区“领头羊”的要求,立足我区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优化体育产业空间布局,推动全区体育产业协同发展。

——产业基础更加坚实。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大幅增加,群众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显著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多,市民体质抽样合格率明显上升。

到2025年,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体育产业体系,聚集一批品牌赛事、骨干企业和优势产品,市场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加优化,体育产业总规模在2020年基础上年均增长10%以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2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0%以上,市民体质抽样合格率保持在全市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体育产业体系

重点发展竞赛表演业。推动专业赛事发展,积极申办全国公路竞走、武术、滨江路支坪段半程马拉松、四面山登山节等品牌赛事活动,大力开发深受群众喜爱的各类体育项目业余联赛市场,发展赛事经济。积极打造“帅乡杯”全国门球比赛等专业赛事品牌影响力,力争形成一批体育品牌赛事。丰富业余体育赛事,支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广泛开展各类体育比赛,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

创新发展场馆服务业。推行体育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将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建立场馆运营管理长效机制,激发场馆活力,实现最佳运营效益。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高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设施使用率。

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业。四屏片区积极开展健步走、健身跑、自行车等群众喜闻乐见和有发展空间的项目。依托山、水、林等自然资源,推广登山、攀岩、探险等山地运动,发展游泳、漂流、滑水、钓鱼等水上运动,培育野营露宿、拓展训练等林地运动。完善“爱情天梯”登山步道,把滨江路打造成市民健身长廊。支坪片区规划建设水上娱乐、户外健身等项目。

着力培育体育服务业。加强对体育服务业发展的规划和指导,重点培育体育健身娱乐市场、体育竞赛表演市场、体育用品市场等体育服务产业;加强与旅游、文化、教育、新闻等部门的合作,推动体育消费市场需求的扩大和升级。

稳步发展体育彩票业。大力开拓体育彩票专营和主营网络,健全销售网点布局,提升网点运营水平,力争实现镇街和新建小区全覆盖。到2020年,全区电脑彩票销售网点数量稳定在60个左右,提高单点销量,力争年增长率达到5%以上。

(二)优化体育产业布局

完善体育基础设施网络。推进区羽毛球馆等区级重大体育工程建设,在滨江新城建设国家级单项赛事体育中心。争取竞走、拳击、举重、武术运动项目训练基地落户江津,完善现有大型体育设施等场馆设施功能。加快构建镇街、村社全民健身基础设施体系,合理布点布局,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推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在镇街、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

(三)扩大体育消费

积极培育体育消费新业态。顺应体育消费发展趋势,落实体育惠民利民政策,推动体育与养老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教育培训等的融合,促进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体育影视等相关业态发展,提供适应群众需求、丰富多样的产品和服务,激发群众体育消费热情,形成充满活力的体育消费市场。完善区游泳馆等的综合服务功能,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推动体育与住宅、休闲、商业综合开发,通过融合发展培育体育消费新热点。发挥中医中药资源优势,加大养生保健运动项目和“运动处方”推广力度,在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运动康复指导服务,促进康体结合,拓展体育康复市场。

(四)推进体育产业领域改革

优化产业政策环境。坚持放开与管好相结合,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从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从直接干预转向间接引导。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开放。推行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开,加快体育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

创新赛事管理制度。取消商业性、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办赛安全风险。完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规范各类体育赛事的市场化运作,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组织、承办体育赛事,由政府举办的公益性赛事原则上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办赛。组织、承办体育赛事的市场主体可以按照相关制度从全区性单项体育协会获取技术、规则、器材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协会依法合规地收取相关费用。完善体育赛事和活动安保服务标准,积极推进安保服务社会化,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降低赛事和活动成本。

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启动区属国有体育资产清产核资和所有权界定,创新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模式,培育壮大国有体育产业市场主体。鼓励本地大型企业通过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进入体育行业。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体育企业来津设立区域运营、研发、质控、制造和销售中心。重点围绕赛事开发、健身休闲、中介培训、影视传媒、文化创意等业态,发展一批“专、精、特、新”的体育小微企业。鼓励体育企业联合成立各类行业协会,支持体育社团、体育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非营利性组织发展。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体育消费政策

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投资支持体育设施建设。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倡导投资健康的消费理念,试行医保健身“一卡通”制度,允许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用于体育健身,推进健康关口前移。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

(二)落实税费价格优惠

对经认定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的体育企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可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之间(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依法享受免税收入优惠。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体育类企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发生的研发、广告、创意、设计费用,以及企业向体育事业的捐赠,符合税法相关规定的,可按要求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三)加强规划布局与用地保障

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编制全区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凡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通过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建设群众体育设施。加大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用地计划保障,按划拨用地目录予以划拨供应。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中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办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四)加大体育人才培养使用

贯彻全市体育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体育人才培养工程。以区体校为龙头,将区体校建成全国一流的高水平后备人才培养基地。鼓励中职学校开展体育职业教育和培训,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的全国交流与合作,加强体育产业理论研究,建立体育产业研究智库。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互为补充的多层次体育人才奖励体系,加强对创意设计、自主研发、经营管理等人才的奖励和资助。大力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鼓励学校、街道、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健身指导工作。

(五)支持体育企业自主创新

鼓励体育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设计投入,支持体育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各级科技计划专项及科研奖励。建设体育产业公共技术平台,支持体育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体育品牌战略,加大对相关企业的奖励力度。依法保护体育知识产权,加强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体育赛事及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开发与保护。允许投资人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兴办体育企业。

四、组织实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将体育产业发展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建立发展改革、体育、财政、人力社保、经信委、教育、城乡建设、商务、国土、规划、文化、卫生计生、民族、国资、税务、工商、统计、旅游、金融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定期分析体育产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推进相应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和协调指导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

(二)推进法治化规范化

规范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维护体育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体育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加强高危险体育项目及经营活动的审批、监管,推动依法购买安全保险,保障体育生产、经营和消费安全。健全体育地方标准体系,推行体育场所服务认证、体育职业技能鉴定制度,提升体育服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三)完善统计调查和评价制度

建立健全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机制和信息发布制度。建立体育产业统计长效机制,每年开展体育产业统计调查,确保体育产业统计工作的科学化和制度化。加强体育产业信息化建设,构建覆盖全区的体育产业信息平台,完善体育资源数据库、体育经营项目数据库、体育商情数据库和体育人才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体育产业发展评价制度,加强对体育产业发展情况的督促和检查。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时间进度安排表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8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及时间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时间进度

1

积极申办全国公路竞走、武术、半程马拉松、四面山登山节等品牌赛事活动,扩大“帅乡杯”全国门球邀请赛等专业赛事品牌影响力,力争形成一批体育品牌赛事。

区体育局

有关镇街

持续实施

2

支持社会机构和社会资金参与场馆建设管理经营,探索“国建民营”、“民建民营”等运营管理模式

区体育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国资中心

持续实施

3

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等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区体育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各镇街

持续实施

4

学校体育场馆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保障,加快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将开放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

区教委

区体育局,各镇街

2016年年底前完成

5

扎实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区体育局

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持续实施

6

打造体育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和精品景区

区旅游局

区体育局、有关镇街

持续实施

7

加快引进和培育体育器材、运动装备等上中下游制造企业

区经信委

区体育局、区商务局、区国资中心、各镇街

持续实施

8

大力推广校园足球

区教委

区体育局、各镇街

持续实施

9

盘活存量资源,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

区规划局

区国土房管局、区城乡建委、区经信委、区商务局、区国资中心、各镇街

持续实施

10

推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在镇街、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

区体育局

区财政局

2025年年底前完成

11

在城镇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社区人均用地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区规划局

区国土房管局、区城乡建委、区体育局、各镇街

持续实施

12

发挥中医中药资源优势,加大养生保健运动项目和“运动处方”推广力度,在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运动康复指导服务,促进康体结合,拓展体育康复市场

区卫生计生委

区体育局

持续实施

13

编制区级和镇街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

区体育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城乡建委、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各镇街

2016年年底前完成

14

建立发展改革、体育、财政、人力社保、经信委、教育、城乡建设、商务、国土、规划、文化、卫生计生、民族、国资、税务、工商、统计、旅游、金融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区发展改革委

区体育局

2015年年底前完成

15

建立体育产业统计长效机制,每年开展体育产业统计调查

区统计局

区体育局、各镇街

2016年年底前完成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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