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办公室关于开展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年度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区县科委、税务局、有关企业:
根据《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沪科合[2014]23号)的有关要求,2016年度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年度数据报送工作于4月1日起全面启动,截止时间为5月31日。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送企业范围
2015年已认定的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二、报送方式
登录上海科技网—办事服务—行政审批事项—“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事项栏目,选择“年度数据报送”入口,进行年度数据报送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填报《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015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含:《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额、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总额占本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比例情况表》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明细表》)并上传相关附件。
在线打印网上填报表格。其中《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015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二份于5月30日前报送所在区县科委受理点,各区县科委受理部门审核盖章后集中报送市认定办。其中《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额、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总额占本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比例情况表》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明细表》连同2015年财务报表一式二份于5月30日前报送到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各税务机关审核后集中报送市税务局所得税处。
三、业务咨询电话
市认定办:
江淼:53080900-303
吴蓓蕾:53080900-306
薛博仁:53080900-13323119321
顾维民:53080900-305
市税务局李亚琴:54679568-66123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8008205114
特此通知。
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