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等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北京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04-05 10:05:27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对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等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2016年第21号

为保证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等部分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6年4月11日起,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广场东西侧路、府右街、正义路、复外大街(复兴门桥至木樨地桥)、建外大街(国贸桥至建国门桥)、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蒲黄榆路(玉蜓桥至刘家窑桥)、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玉泉路路口至鲁谷东街北口)禁止非机动车(自行车除外)通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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