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荣昌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重庆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04-01 18:57:58  评论()

文件名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荣昌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文件编号:渝府〔2016〕1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府〔2016〕13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荣昌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荣昌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荣昌区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荣昌府文〔2016〕1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荣昌区人民政府驻地由荣昌区昌元街道人民路2号迁至荣昌区昌元街道迎宾大道26号。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后,行政区域不变。

二、所需搬迁经费由你区自行解决,搬迁手续按程序办理。办公用房标准必须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有关规定,不得突破区级机关办公用房标准。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5日

抄送:市民政局,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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