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对拟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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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经梳理和清理规范,自治区商务厅拟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8项。现决定向社会公开目前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并听取社会各界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意见。
联系人:自治区商务厅行政审批事务办公室
电 话:0771-5595521
电子邮件:swtspb@gxi.gov.cn
联系地址及邮编:南宁市七星路137号自治区商务厅行政审批事务办公室(邮编:530012),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意见”。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