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对拟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公示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商务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3-21 11:25:07  评论()

文件名称: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对拟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公示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根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经梳理和清理规范,自治区商务厅拟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8项。现决定向社会公开目前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并听取社会各界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意见。

联系人:自治区商务厅行政审批事务办公室

电 话:0771-5595521

电子邮件:swtspb@gxi.gov.cn

联系地址及邮编:南宁市七星路137号自治区商务厅行政审批事务办公室(邮编:530012),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意见”。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6年3月21日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