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2015年大型零售企业扩大闽货销售奖励企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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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大型零售企业扩大闽货销售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商务市场〔2014〕60号)文件精神,在各设区市初审上报的基础上,经审核,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福州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福建省大家乐商贸有限公司、莆田市凤凰百货有限公司、福建省米兰春天量贩有限公司、福建省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补贴条件,以上8家公司2015年比2014年增加销售闽货165473万元,按奖励方案规定给予5‰的补贴(详见附表)。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来电或来访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3月11日---3月18日
监督电话:
厅监察室:0591-87270288
厅市场运行调节处:0591-87832760,传真:0591-87839062
福建省商务厅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