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实体商业转型升级专项调查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商务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3-09 08:30:08  评论()

文件名称: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实体商业转型升级专项调查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商办流通函〔2016〕81号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实体商业

转型升级专项调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百货商业协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全面了解实体商业发展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的政策举措,商务部决定对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情况开展专项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一)请各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不同层次的经济总量、消费水平、城市规模,选择省会(首府)城市、2个地级城市、1个县级城市,推荐10家典型零售企业(总部)参加调研。

(二)请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别推荐5家典型零售企业(总部)参加调研。

(三)零售企业的选择要兼顾超市、百货、购物中心、便利店及其他业态。

二、调查方法

此次调查采取调查问卷和走访企业相结合的方式。

(一)填写调查问卷。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组织零售企业总部填写《实体商业转型升级调查问卷——企业总部》(附件1),并由其选取所属2家典型门店填写《实体商业转型升级调查问卷——零售门店》(附件2)。要指导相关单位逐项、如实填写问卷内容,上市公司在年报未发布前可填写预估值。

(二)走访典型企业。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结合企业填写的调查问卷,针对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典型做法,走访典型企业,找出问题症结,厘清问题成因,总结成功经验,提出可操作性建议。要对突出问题进行量化分析,拿事实说话,通过数据反映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并于2016年3月4日前将调查工作安排(附件3)报商务部。

(二)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于2016年3月15日前将企业填写的调查问卷(含电子版)统一报商务部。

(三)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分析企业转型升级的做法、困难及症结,总结推动转型升级的工作和举措,提出进一步推动转型升级的制度及政策建议,于2016年3月18日前报商务部。

(四)请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百货商业协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深入调查了解会员企业转型升级的主要做法、成功经验和面临的主要困难,结合协会已经开展的相关工作,提出进一步推动转型升级的政策建议,于2016年3月18日前报商务部。

联系人:流通发展司李正赵涛

电话:010-8509374285093768

传真:010-85093744

邮箱:lizheng@mofcom.gov.cn

附件:1.实体商业转型升级调查问卷——企业总部

2.实体商业转型升级调查问卷——零售门店

3.实体商业转型升级专项调查工作安排

商务部办公厅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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