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拟批准2015年度新增典当行(第一批)的公告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商务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3-08 17:15:08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公示拟批准2015年度新增典当行(第一批)的公告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典当行设立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5〕790号)、《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典当行设立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商务交字〔2016〕9号)有关要求,市商务委对各区商务委初审推荐的新增典当行及分支机构材料进行了审核。为方便公众了解审批情况、推进审批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和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现将拟批准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第一批)公示如下:

 一、典当行  1、北京龙禹典当有限公司  2、北京恒金典当有限公司  3、大融(北京)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4、汇丰(北京)典当有限公司

 二、典当行分支机构  北京市华夏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亚运村分公司

 公示时间:2016年3月8-1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市商务委反映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87211833(服务交易处)   传真:65253682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横道沟西街2号院6号楼721室(邮编:100164)   举报信箱:mxw@bjcoc.gov.cn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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