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2016 天津投资贸易洽谈会浙江展区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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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2016 天津投资贸易洽谈会暨pECC国际贸易投资博览会(以下简称津洽会)将于2016年4月15—19日在天津梅江会展中心举办。我省将在展会期间设立浙江展区馆,为保证浙江展区馆的高质量高水平,现对浙江展区馆设立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浙江展区馆基本情况
浙江展区馆面积180平方米,全部为特装设计,参展企业不少于15家。
二、承办要求
(一)承担组织企业参展工作;
(二)承担在展会前后与主办方就参展、布展、撤展等有关事项的协调沟通;
(三)承担对参展企业的知识产权情况审查工作,确保参展企业无侵权现象;
(四)具体承担浙江展区馆的场地租赁、布展、撤展等工作。
三、设计施工要求
(一)浙江展区馆设计要体现出浙江的地方特色,力求大方、简洁、高雅。同时,投标者必须是作品的合法拥有者,拥有著作权,不得简单地拷贝和抄袭其他展馆,侵犯他人著作权。
(二)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遵守展馆企业和主办方的规章制度,执行展会有关标准和规定,确保浙江展区馆符合展览会要求,防止意外安全事故发生。
四、投标资格
(一)投标者须是依法注册的法人机构,有展览设计、展览项目实施的相应资质,并具有独立签约的主体资格。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同时获得省商务厅境内外商务活动承办资格的入围单位。
(二)企业有规范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近3年承办展会未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及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无违规、违法行为。
(三)具备专业的技术队伍,有固定的从事展览工程业务的人员。具备在指定地点、按时、按图纸、保质完成施工项目的能力。
五、投标书
(一)投标价格。投标价格包括场地租赁费和公共布展费,公共布展费包含设计费、材料费、运输费、设备租赁、劳务费及其他费用。报价应包括各项工程,服务内容的单价及总价的详细报价单,并注明基本尺寸和装修用的材料。装修材料必须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布展方案。提供完整的浙江展区馆布展方案,包括施工现场的管理方案、效果图和施工图等。
(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全国性博览会或交易会特装布展资质证明等。
请投标单位在3月14日前,按上述要求将投标资料1式7份提交省商务厅商发处。我厅将于3月20日前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并确定中标单位。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六、联系方式
浙江省商务厅商发处 邱爽 楼肇良
电话:0571—87057546 87050824
传真:0571—85057547
浙江省商务厅
2016年3月1日
(商发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