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评审省级重点推进物流示范产业集群专家答辩会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商务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3-01 12:10:17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召开评审省级重点推进物流示范产业集群专家答辩会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现定于2月26日召开评审省级重点推进物流示范产业集群专家答辩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月26日14:30-17:30。

 二、答辩地点

 厅第一会议室

 三、答辩范围和人员

 1.答辩范围:各设区市推荐的申报省级重点推进物流示范产业集群。

 2.答辩人:设区市商务部门负责人及物流产业集群所在县(市、区)商务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答辩流程

 1.设区市商务部门负责人陈述(不超过7分钟);

 2.提问、答辩环节(不超过5分钟);

 3.评审小组成员参照评审标准独立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分,并叫工作人员汇总。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地在2月23日前将参加答辩人员名单、工作方案(简装,一式七份)和ppT交我厅(现代服务业处)。联系人:程楷炎,电话:0791-86246511、86246514(传真)。

 2.请参加答辩人员在2月26日下午14:15前到省商务厅三楼贵宾室集中。

 3.答辩时,请所有答辩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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