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污染减排存在问题企业挂牌督办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2-17 15:15:04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解除污染减排存在问题企业挂牌督办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总量函[2016]26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局):

根据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情况,2014年6月和2015年6月,我部分别对总量减排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北京市通州区次渠污水处理厂、河北省保定市溪源污水处理厂、河北省承德市上板城工业聚集区白河南污水处理厂、山西省晋中市寿阳污水处理厂、辽宁省鞍钢西大沟污水处理厂、安徽省池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加强协调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责任单位积极落实整改。目前,6家企业基本按要求整改到位。

经研究,我部决定解除上述6家企业挂牌督办。请相关省(市)环保部门和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将上述企业纳入总量减排重点监管范围,强化日常运行监管,确保稳定发挥减排效益。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2月15日

抄送: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华北、东北、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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