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农业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2-17 10:25:05  评论()

文件名称: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推进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保障渔业生产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部定于2016年2月26日召开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2015年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时间地点

时间:2月26日下午15:00—16:00

主会场:农业部大楼1101会议室

分会场:各省(区、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或当地农业、水利主管厅(委)视频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领导,农业部安委会办公室、渔业渔政管理局、长渔办、渔业船舶检验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有关处(室)负责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司局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中国渔业协会、中国远洋渔业协会、中国渔业互保协会负责人。

(二)分会场: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负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处室及渔政、港监、船检、渔业互保机构负责人;内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渔业主管厅(局)分管领导,渔业局(处)主要负责同志,渔政、港监、船检机构负责人;各单位其他相关人员。

四、有关要求

会议使用“农业部视频会议系统”。部分不具备条件的单位,请及时与所在省(区、市)农业或水利厅(委)联系,请其协助做好会议室和视频设备运行保障工作。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2016年2月23日前发送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并于2月26日下午14时前连接好视频设备以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联系人:孙千涵

联系电话:010-59192982,59192994(传真)

Email:yyjaqc@agri.gov.cn

农业部视频会议联系电话:010-59193037,59193035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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