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于德辉等7人申报一级建造师注册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住建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2-14 16:51:50  评论()

文件名称: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于德辉等7人申报一级建造师注册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文件编号:建办市函[2016]10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我部在一级建造师注册审查时发现,大庆市恒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德辉、江苏中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刘长辉、怡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郝均生隐瞒其注册监理工程师已注册在其他单位的事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广胜达建设有限公司张小伟隐瞒其注册监理工程师及注册造价工程师已注册在其他单位的事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违规行为;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梁中天、四川顺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范建伟、高胜宗存在隐瞒其不在所申请注册单位工作的事实,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违规行为。为加强注册执业管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的有关规定,现对于德辉等7人给予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受理其注册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予以公布,记入信用档案。

附件:弄虚作假申报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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