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2-05 09:35:07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2015]11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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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浙江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4日印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5〕116号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机关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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