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核燃料循环设施核安全监管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5-11-03 09:05:09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召开核燃料循环设施核安全监管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函[2015]1754号

发布时间:2015-11-03

实施时间:2015-11-03

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进我国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的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和监管水平,决定召开核燃料循环设施核安全监管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11月6日,会期一天(上午8点报到,9点开始)。

二、会议地点

北京德宝饭店928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德宝新园22号)。

三、会议内容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领导讲话、项目官员介绍核安全法规建设情况、核安全审评和监督人员介绍审评监督情况、设计和营运单位介绍设施设计和运行经验。

四、参会人员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代表、核安全审评监督单位代表、核燃料循环设施设计和营运单位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有关单位的发言交流由我局从征集的文章中选取,具体交流单位见附件1,交流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请于2015年11月3日前反馈会议报名回执,并请会议交流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三)参会人员的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无会议注册等其他费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方贤波 孙宏图

电话:(010)66556395,18513173601

传真:(010)66556390

附件:1.会议名额分配

2.会议报名回执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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