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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亿信托“罗生门”追踪:方正证券收上交所监管函,中信信托增发公告成关键

作者: 来源:界面 2020-03-14 03:27:33

记者|张晓云方正证券2.3亿信托资金“罗生门”事件的发酵已经引起交易所关注。3月10日晚,方正证券(601901.SH)发布公告称2.3亿信托资金不见了,被中信信托挪用给大股东方正集团还贷,引发外界轩然大波。(详见报道《不知情还...

记者|张晓云

方正证券2.3亿信托资金“罗生门”事件的发酵已经引起交易所关注。

3月10日晚,方正证券(601901.SH)发布公告称2.3亿信托资金不见了,被中信信托挪用给大股东方正集团还贷,引发外界轩然大波。(详见报道《不知情还是在甩锅?方正证券控诉2.3亿信托资金不见了,拿去给方正集团还贷了》)。随后,中信信托于3月12日凌晨发布公告称方正证券系自主决策、自愿认购该信托计划份额。

到底是方正证券变相输血控股股东方正集团,还是中信信托联合大股东违规挪用信托资金?目前双方各执一词。

3月12日晚间,方正证券公告称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上交所就该事件严厉质问方正证券,并敦促其尽快进行自查核实。

一是尽快核实上述业务开展的决策程序和内核流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是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相关风险事项,尽可能减少对公司损失,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此外,上交所表示:“中信信托明确表示你公司系自主决策、自愿认购该信托计划份额,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2019年11月6日,中信信托官网披露的信托计划增发公告中早已说明募集资金2.3亿元全部用于向方正集团发放贷款。但你公司直至2020年3月11日才公告相关事项,且上述报道与你公司公告内容不一致,你公司应当自查核实上述相关事项是否属实,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上交所要求方正证券全面自查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和资金往来,是否涉及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方利益输送、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如存在,应尽快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还应当全面自查造成本次风险事项的内部管理缺陷,梳理公司日常经营风险,完善内部控制程序,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此外,事件波及的另一主体——武汉远洋地产发声称,相关信托款项已结清,与该事件无任何关联。

根据方正证券披露的“中信•远洋弘盛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中信远洋信托)信息,前述2.3亿资金用途原系购买武汉弘盛永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永泰置业)70%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以及购买项目公司股东武汉远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武汉远正)85%股权,最终用于武汉归元寺项目B包地块的开发建设以及信托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资金用途。

根据天眼查信息,穿透股权后,该项目公司与远洋地产相关联。

3月11日下午,“武汉远洋地产”微信公众号发布《武汉弘盛永泰置业有限公司关于“中信·远洋弘盛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款项结清的声明》。其中,项目公司永泰置业称,该公司在2017年6月与中信信托签署协议,通过“中信·远洋弘盛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项目融资,但已于2019年7月12日全额结清该信托计划本息。

对此,永泰置业称,媒体报告该信托计划存在风险一事,已与该公司无任何责任关联,该公司已向中信信托发函要求其对相关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并做澄清。

从还款时间来看,这与中信信托参股的时间吻合。中信信托曾在2017年6月参股武汉远正,于2019年7月退股,后续未有投资该企业的公开记录。

综合各方说辞,目前事件的关键为中信远洋信托2019年11月的增发公告。

据接近中信信托人士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中信远洋信托确实在2019年11月新增了一期,有借款补充协议,确实变更了用途,有文件支持,但知道的人很有限。“估计是方正证券内部没有协调好,才出了这个事情。”

据证券时报报道,中信远洋信托该份增发公告称,受托人可将信托计划项下资金向公开市场评级为AAA、总资产不低于2000亿元的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包括向其发放贷款、投资其债券、受让其作为债务人的债权或债权收益权等方式。

而方正证券的控股股东方正集团符合该条件。截至2019年11月,方正集团主体评级为AAA,总资产超过3000亿元。

但为何方正证券方面宣称自己“蒙在鼓里”,到底是事先不知情还是事后甩锅?这件事会影响到方正证券的业绩和券商年度评级吗?中信信托到底能否免责?目前仍处迷雾之中,这将需要进一步的监管调查和法律裁决。界面新闻记者将继续跟踪这起“罗生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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