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可以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每次举行会议时,下列人员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中不是常委会委员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全国人大常委...
全国人大常委会每次举行会议时,下列人员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中不是常委会委员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其他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有发言权,但没有表决权。
常委会会议实行列席制度,可以使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听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改进他们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同时,列席人员来自全国各地,来自各个行业,可以使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到各方面包括地方、基层对议案的意见,使常委会通过的法律、作出的决定能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的有:委员长会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长会议提出的议案,由常委会会议审议。其他方面提出的议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大会主席团的名单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提出,经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全国人大预备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的成员必须是本届全国人 ...
地方人大的工作委员会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班子,其任务是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行使职权、履行职务、发挥作用提供专业方面的服务。工作委员会不同于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 ...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从目前的情况看,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按法律规定设法制委员会、财经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也有一 ...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大常委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