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罪并罚!主犯获刑25年!超10亿财产被追缴!邵阳一黑社会团体判了!
10月14日下午15时,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肖正红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 依法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肖正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3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
10月14日下午15时,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肖正红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
依法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肖正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3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骨干成员和一般参加者共19人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到二年不等的刑罚;在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判处刑罚的同时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存款、车辆、不动产、股权、应收债权超过10亿元予以没收、追缴判决肖正红退赔被害人的财产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有效净化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环境!
宣判现场
宣判现场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起,被告人肖正红伙同被告人李楚平、肖金虎等人一起相互配合高利放贷和实施“套路贷”,并网罗被告人刘拥军、肖红武等在社会上有恶名的人负责收贷及实施其它违法犯罪活动。2010年10月,邵东籍商人李某中在惠州大亚湾搞房地产开发时,因缺少资金向肖正红、李楚平借款200万元,在支付几个月利息后,李某中便无力偿还高息。2011年,为肖正红授意李楚平纠集肖红武等人非法拘禁李某中,迫使其将名下1500平方米的地下车库、价值1962万余元的房产和土地作价1376万元打包转让。至此,一个以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和实施“套路贷”为主要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基本形成。
以被告人赵送求为首要分子、被告人陈甫意、张元伍等为较为固定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经常纠集在一起,聚众造势,以暴取财,充当“地下出警队”,为他人“撑场子”“了难”,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赵送求带领部分团伙成员积极向以肖正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靠拢,使该组织不断发展壮大。该组织形成后,通过有组织地采取暴力、威胁或者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手段,多次实施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强迫交易、寻衅滋事、开设赌场、串通投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了巨额的经济利益,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8亿余元,并将部分财产用于支付组织成员工资、投资利息及日常生活开支,帮助违法犯罪后的组织成员“了难”,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经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违法犯罪活动中致4人轻伤、3人轻微伤,致使李某中、陈某、贺某友等被害人的企业破产,某银行巨额贷款被骗,集资人7000余万元资金至今没有归还,严重破坏邵东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在邵东造成重大影响。
宣判现场
被告人亲属及部分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旁听了宣判。
典型意义
肖正红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用房地产商资金链紧张而项目开发又急需现金流、固定资产一时难以变现的情况,高利放贷,还采取“套路贷”方式不断恶意垒高“债务”,借助诉讼或者软硬兼施,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胁迫被害人偿还债务或以物抵债、转让股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隆回县人民法院秉持“零容忍”态度,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加大财产刑的运用,强化“打财断血”,有效净化了邵东县域的金融市场环境,充分彰显出人民法院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提升了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与信心。
来源:湖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