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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艺人入室盗窃 贾乃亮无辜躺枪

作者:佚名 来源:原创 2019-01-14 15:30:55

一提到贾乃亮大家都很熟悉,最近贾乃亮的工作室出事了。他名下的艺人因为涉嫌偷窃,偷盗几十万的财务,让人很是震惊,看似长得亭亭玉立,为何会做出这种鸡鸣狗盗之事,真是人不可貌相。 说起贾乃亮可能大家会非...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一提到贾乃亮大家都很熟悉,最近贾乃亮的工作室出事了。他名下的艺人因为涉嫌偷窃,偷盗几十万的财务,让人很是震惊,看似长得亭亭玉立,为何会做出这种鸡鸣狗盗之事,真是人不可貌相。

说起贾乃亮可能大家会非常熟悉,但是说起贾乃亮旗下的童乐影视公司可能会比较陌生,在去年年底,贾乃亮的童乐影视公司签约了北影梨涡少女吴雨橦,而吴雨橦也出演了《新倚天屠龙记》周芷若这个角色,可以说前途一片光明。

但在这两天,影视明星曹斐然却在社交平台实名曝光了吴雨橦入室盗窃,家里被吴雨橦偷了十几万的东西,并且已经报警处理。私底下两人关系密切,这件事情发生后,一度让曹斐然无法相信。

吴雨橦的经纪人公司找到曹斐然,希望能够得到她的谅解,曹斐然表示能够帮得上她的地方肯定帮,只不过吴雨橦已经触犯了刑法,想必这与曹斐然原不原谅已经没有多大的关系。

日前,娱乐圈著名的主持人张大大更是在朋友圈发文表示,一开始听闻吴雨橦入室盗窃时还感到怀疑,以为是假的,没想到的是,经过核实发现确有此事,还感慨,当初差点还要求吴雨橦到自己的家里做客,“躲过一劫”。

对于吴雨橦,外表可谓是相貌堂堂,有着非常好看的颜值,性格大大咧咧,多才多艺,不仅擅长舞蹈,还喜欢唱歌、骑马,健身等。可万万没想到的是,私底下却做了这种不法的事。

不知道这件事情曝光之后,警察会如何处置,看来吴雨橦的星路彻底是完了,不少网友也表示,不要以貌取人,并对贾乃亮感到了深深的同情。

对于吴雨橦入室盗窃已被警察调查,曹斐然实名曝光,张大大发文确认此事,你们怎么看?

入室盗窃罪量刑标准

盗窃是一种刑事犯罪,根据其不同情节会面临不同的刑罚。而在盗窃罪中有一种比较严重的情况就是入户盗窃(这里要纠正一下的是,刑法中并没有入室盗窃的单独罪名,入户盗窃只是盗窃的一种加重处罚情节)。今天正好有几位律师界的大咖莅临华律,小编就向几位大咖请教了一下盗窃罪的相关规定,大咖的讲授让小编获益匪浅。接下来,小编就现学现卖,在律师大咖的同意下,为各位读者朋友详细的解读盗窃罪的相关规定。

入户盗窃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量刑规定: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是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以及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此外,《解释》还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本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以及盗窃国有馆藏三级文物。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规定,是指:(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数额达到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巨大”百分之五十的情节。

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犯本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以及盗窃国有馆藏二级以上文物。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规定,(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数额达到本解释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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