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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辑视频怎样预防侵权? 合理使用、非营利!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8-09-16 06:59:23

台湾网红谷阿莫被控利用他人视频,剪辑后制作系列视频,遭影音平台KKTV等公司控告侵权,他虽辩称重制视频符合网络着作权合理使用原则,台北地检署仍然认定,他已逾越合理使用范畴并因此获利,六月依违反着作权法起诉。是否构成侵权,&l...

台湾网红谷阿莫被控利用他人视频,剪辑后制作系列视频,遭影音平台KKTV等公司控告侵权,他虽辩称重制视频符合网络着作权合理使用原则,台北地检署仍然认定,他已逾越合理使用范畴并因此获利,六月依违反着作权法起诉。

是否构成侵权,“合理使用”是关键,律师徐仕玮表示,所谓“合理使用”主要是要调和权利人跟社会公益(一般民众的利益)。最重要的精神就是,例如我Copy了你一篇文章,会不会造成看了这篇文章的人,就不用买你的出版品?“如果不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害的话,可能会比较偏向合理使用。”

他说,很多人认为着作权法当然是要保护权利人,但其实法律是希望做一个“调和”。一方面保护着作权人权利,同时也要考虑到社会公益问题。

依着作权法第六十五条,有四个判断基准,包括利用目的及性质、着作性质、所利用之质量及其在整个着作所占比例、利用结果对着作潜在市场与现在价值影响。徐指出,“是不是营利用,是重要参考指标,营利用,往往就比较偏向非合理使用,教育使用就比较偏向于合理。”

另外徐仕玮说,撷取“量”的比例会被参考,但“质”的比例也很重要,“会不会让消费者产生在经济上已满足?不需再去看原始着作?如果发生这样子的话就一定不是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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