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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按5000元起征点扣税 [快讯]

作者:小婉 来源:金投网 2018-09-08 13:38:02

本报讯(记者赵莹莹)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昨天明确了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的问题,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这也意味着,起征点以上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

本报讯(记者赵莹莹)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昨天明确了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的问题,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这也意味着,起征点以上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工薪族,下月起可按3%税率缴税。

两部门在通知中表示,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仍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执行,前三季度减除费用仍按照3500元/月执行。财政部测算,个税起征点提高以后,我国一年的减负规模约3200亿元。

就在9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在确保10月1日起如期将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的同时,抓紧按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要求,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方面介绍,为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简化操作,税务总局将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操作办法,并将考虑申报时尽量减少资料报送、简化办税流程。目前,税务机关已经在抓紧做好信息系统升级准备工作,按照每月5000元费用扣除标准和新税率表同步调整个人所得税扣缴软件。

(原标题:10月起按5000元起征点扣税)

来源:北京晚报

编辑:TF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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