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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西安站碰瓷 [快讯]

作者:小柯 来源:金投网 2018-08-28 21:04:42

8月12日晚10时31分,榆林旅客呼某来到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西广场派出所,“我在解放路与东八路口被一名男子碰瓷,索要了400元人民币。该男子声称,不给钱就用针扎你!”派出所民警岳黎明、王强安接警后,一边安抚报警人情绪,一...

8月12日晚10时31分,榆林旅客呼某来到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西广场派出所, “我在解放路与东八路口被一名男子碰瓷,索要了400元人民币。该男子声称,不给钱就用针扎你!”

派出所民警岳黎明、王强安接警后,一边安抚报警人情绪,一边带报警人查看现场,并在周围仔细调查走访。当时,已经快到深夜,案发时间比较晚,周围商店大多关门,行人旅客寥寥无几,民警暂时未能查找到更多有用线索。报警人呼某急于赶当晚10时50分的火车,民警将有关情况详细登记,并留下呼某的微信号码后,送报警人进站乘坐火车。

8月13日上午9时,西广场派出所召开警情研判会。经过研判分析,民警兵分两路,一路调取案发地和沿线视频监控录像,一路继续走访周边商铺及群众,但因没有案发现场监控视频,无法准确确定嫌疑人,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民警扩大排查范围,调取案发地沿线监控视频,开展比对分析。经大量调取案发地外围监控后,一名“前科人员”进入民警的视线。该名男子叫马某良,外号“挖掘机”,是一名身体严重残疾,身患多种疾病的吸毒人员,没有户籍,一年中就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4次,但因身体原因一直未能羁押。

8月24日下午,在大量摸排走访和视频分析的基础上,民警再次联系报警人,希望能够得到更多嫌疑人体貌特征,报警人称,“这个男子个子不高、比较壮实,在整个作案过程中,一只手始终放在身后,好像有残疾。”

随后,民警将调取的有关信息和案发时现场周围监控出现的马某良图像发送给报警人,报警人确定就是此人。

8月24日晚,公安站前分局会同视侦支队联合成立专案组,25日下午1时,专案组将马某良抓获。

在审讯过程中,面对大量证据,马某良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是,马某良以身体残疾和身患疾病为由,仍然存有不会被羁押的侥幸心理。

经专案组全力协调,当晚,便将马某良送往戒毒所成功羁押,强制隔离戒毒2年,铲除了火车站周边的一块“毒瘤”。

延伸阅读父母6次逼迫儿子跳车碰瓷,法院判决撤销父亲监护权

狠心父母竟然指使亲生儿子跳车碰瓷。近日,在作出刑事判决的同时,法院也作出了撤销小飞父亲罗某对小飞监护权的民事判决。

据悉,这是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创新监护侵害案件办理模式,探索“刑民一体化”办案模式的一次成功实践。近日,该院启动了“七色花”未成年人救助基金,小飞成为了第一个被资助对象。

经查,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间,小飞的父母为骗取他人财物,多次带小飞及其妹妹乘坐三轮车,在乘车过程中强迫小飞跳车,以小飞假装被三轮车摔伤的方式诈骗多名三轮车车主钱财共计1.5万余元。

至案发,小飞已先后6次被亲生父母强迫从三轮车上摔下来,每次跳车都导致他不同程度的受伤。最严重的一次,小飞的头部先着地,造成了颅骨骨折,因受伤较重,医生建议住院治疗,可父母只给小飞开了点药,就让他出院。小飞本以为这次受伤后,就可以安心上学。可没想到只休息了不到10天,父母又逼迫小飞跳车碰瓷。

小飞也曾想要逃出父母的魔掌。有一次,他趁父母不注意,偷了家里的户口本,拿了几百块钱,坐车跑回了四川老家,但是呆了不到半年,又被父母以小学毕业要考试、承诺不让小飞跳车等理由骗回了浙江。可是,小飞回来后仍被父母逼着跳车碰瓷。

2017年10月,母亲刘某再次带小飞至宁波市火车站搭乘三轮车,车辆行驶至宁波市鄞州区新河路自来水厂附近时,小飞被逼跳车后受伤。刘某以此要求车主赔钱,但被对方识破报警。刘某被扭送至公安机关,同日,罗某也被电话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在批准逮捕阶段,承办检察官多次对小飞母亲刘某进行批评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刘某最终真诚悔改,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与此同时,检察官还走访了小飞的学校,和小飞及其妹妹进行交谈,了解两兄妹的真实想法,并转告小飞其母亲的悔意。妹妹表达了对母亲的强烈思念,小飞也谅解了母亲,表示愿意继续和母亲一起生活,但不想再和父亲生活。考虑到小飞及其妹妹需要照顾的现实情况,为防止二人陷入无人监护、无生活来源的困境,秉承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该院依法批准逮捕了罗某,对刘某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

除了被迫跳车致使小飞腿脚骨折,头部受伤出现脑震荡外,检察官也发现小飞有不爱交流、敏感、易害羞等异常表现。为更好地帮助小飞,该院及时邀请心理专家介入,对他进行心理抚慰和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

该案进入提起公诉阶段后,为解决小飞及其妹妹的监护困境,检察官实地走访调研了兄妹俩的生活环境,并听取了其兄妹俩居住地村委会的意见,通过全面衡量两人的生活状况、家庭情况、社区环境,认为其父亲罗某已不适合担任监护人,而其母亲刘某也表达了希望撤销罗某监护权的意愿,并向该院提交了请求支持撤销监护权的申请。

今年3月,该院及时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日前,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并在同日的民事判决中当庭宣布撤销罗某对小飞的监护权。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华商报

编辑:TF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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