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

建督罚字〔2018〕16号

作者:伊文 来源:住建部 2018-08-27 16:54:03

石红真:2017年6月1日,济宁高新区崇文学校初中部风雨操场屋面施工工程中,发生一起网架结构屋面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87万元。该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宁高...

石红真:

2017年6月1日,济宁高新区崇文学校初中部风雨操场屋面施工工程中,发生一起网架结构屋面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87万元。该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宁高新区崇文学校初中部风雨操场61较大坍塌事故有关问题的批复》(济政字〔2017〕123号),你作为风雨操场项目部经理期间,未严格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执行安全检查制度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房屋施工严重超过设计荷载的重大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我部于2018年3月13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18〕3号),你于2018年4月2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听证申请。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吊销你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自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予注册。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汪笑安

联系电话:010-5893317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上一篇 下一篇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