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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狗药异烟肼倒逼养狗文明?“民间投毒”不能解决问题 [快讯]

作者:乐乐 来源:金投网 2018-08-10 16:33:44

日前,一篇名为《遛狗要栓绳,异烟肼倒逼中国养狗文明进步》的文章被不断的转发。作者在文章中介绍了一种名为“异烟肼”的抗结核药物,这种药物对人体无害,但对犬类具备非常强的毒杀作用。这个冷知识一经在社交平台上传播,立...

日前,一篇名为《遛狗要栓绳,异烟肼倒逼中国养狗文明进步》的文章被不断的转发。作者在文章中介绍了一种名为“异烟肼”的抗结核药物,这种药物对人体无害,但对犬类具备非常强的毒杀作用。

这个冷知识一经在社交平台上传播,立刻得到一众网友的惊呼,认为找到了对抗流浪狗和不拴绳的宠物狗的妙招,要下单买药毒狗。而现实中,确实有人这么做了。在北京,已经出现了有人在小区内故意大面积撒播含有异烟肼的饵料对不栓绳的宠物犬进行清除的事件。

必须明确的是,投放异烟肼,属违法行为。有医务工作者表示,异烟肼对人也有毒性,严重也会致命。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投放毒害性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投放毒害性物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有律师解释:“该罪不需要造成既成事实后果才入罪,也不存在未遂。只要完成了投毒,具有主观故意,该罪名就成立。无论以何种形式、何种动机去对狗投放毒物,都是可以入刑的。”

厘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并不意味着讨论结束。异烟肼毒狗的倡议一经发出,即收获广泛响应,这样的情形是值得深思的。

养狗不文明行为,已被诟病多年。诸如不牵绳造成的安全隐患,不清理排泄物造成的环境污染,以及一些极端爱狗者以侵犯他人权益的方式彰显爱狗之情,这些情形多年来已在不养狗群体中酝酿了强烈的反制情绪。而这些行为常在法律统摄的范围之外,难以得到足够的公力救济;加之前段时间狂犬疫苗造假事件,短时间内催生了恐慌情绪,投放异烟肼毒杀犬类的方式,被不少人圈中为解决问题快捷有效的方式。

投放药品,本质上是一种互害的行为模式,以暴制暴来完成私力救济。以暴制暴,在文明演进史中,已被现代法律精神所否定。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属于“以制造问题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以投毒杀狗为例,可能误伤牵绳犬只、幼童、流浪汉等;可能会造成更多的纠纷,如犬只死亡的财产侵权纠纷;可能会造成群体间的对立,无节制的循环报复……

但这样的思维模式,近些年并非罕见。面对一些当前法律难以关照的公德洼地,就诉诸极端形式,往往能收获相当共鸣。如驾车时遭遇赌气车,男司机将女司机暴打一顿,叫好者不在少数;如就餐时遭遇熊孩子,邻桌女子一脚猛踹,点赞者不乏其人;广场舞扰民,跳舞者被居民用气枪射伤,鼓掌者比比皆是……面对纷繁复杂、一时难解的治理难题,就指望通过快意恩仇的方式简洁明了地快刀斩乱麻。倘若这种思维成为惯性,也会造成社会理性的丧失,集体情绪的失控,群体共识的分裂,以及对正常解决路径的忽视。

解决文明养狗问题,还是须要变“互害”为“互助”,无论养狗与不养狗,都不能被极端“爱狗”或“恨狗”的情绪所裹挟。养狗者,对于当前社会上对不文明养狗、极端爱狗行为的厌恶,应当有相当程度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行为规范;不养狗者,亦须明白极端乃至违法行为,并非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在这其中,有相当多的共识空间,是可以形成合力的:对疫苗质量的关注;对社会治理的呼吁,诸如呼吁在立法层面厘清相关的行为责任,对办理养狗证所交费用用途的追问;对双方各自诉求行为边界的探讨等。

对于相关部门,也当从这波网络舆论中有所启示。社会治理对社会道德与群体行为模式有直接的决定意义。倘若难以塑造足够具有约束力的规范,那么必然会引向民众相互设妨和互害——超过必要限度的预防性和伤害性行为,反而会导致道德紧张、社会失序。因此,加大相关法律供给,在法治途径内解决问题,才是正道。

客观来说,中国的人均犬只数量在世界范围内并不突出,观察基本解决“狗患”的国家,靠民间投毒来解决问题的,恐怕是没有的。这也当成为我们判断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起点:一个成熟社会,必然不会只剩“民间投毒”一种解决办法。

养犬App、狗狗“电子身份证” 各地出招为文明养犬“立规矩”

新华网北京8月7日电(记者 卢俊宇)时下,城市养狗越来越多,遛狗成为街头一景,与此同时,流浪狗乱窜,犬声扰民、狗粪污染、宠物狗咬人等现象时有发生。为此,一些城市积极探索规范和治理养狗举措。

新华社资料图

济南:“养狗计分制”、专门研发App

因犬只扰民等犬患问题突出,济南从2011年开始进行大规模的养犬专项整治活动。2017年1月1日,济南市研发出养犬管理APP,并正式实行养犬登记信用计分制。第一次查处犬只扰民、遛狗不拴绳、不携带犬证犬牌的行为,民警将对犬主进行警告,并扣除3分;第二次查处时,将按照情形对犬主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并扣除6分;第三次查处时,对犬主扣满12分,同时,狗证若未年审也将一次扣除12分。扣满12分的犬主将被暂时没收犬只,到指定地点学习相关养犬法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回犬只。

“计分制”实行以来,共处罚了1430名犬主,其中,122名犬主被扣满12分,参加学习与考试。

西宁:40种烈性犬只、高61厘米以上犬只禁养

为进一步加强西宁市城市养犬管理工作,规范市民依法文明养犬,从6月19日起,西宁市公安局联合城管部门在限制养犬地区整治“犬患”,重点整治饲养烈性犬等问题,40种烈性犬只、高61厘米以上犬类禁养。

武汉:违规养犬将被纳入失信名单

7月26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修订后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该《条例》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增加了规范养犬行为的有关条款。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湖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对《条例》提出了如下修改意见:

建议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九条: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业主、物业使用人携犬只出户的,应当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由成年人牵引,主动避让他人;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养犬行为的管理,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处理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采取措施加强对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及时制止违法违规养犬行为。

还建议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条,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违反条例规定的,将接受没收犬只、罚款等处罚;因违反本条例养犬收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纳入严重失信名单。

据悉,这些建议将批复给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由其作出相应修改后,公布施行。

扬州:开拍文明养犬微电影、成立“文明养犬巡逻队”

为了让文明养狗这一文明礼仪深入人心,近期,扬州市邗江区邗上街道翠岗花园社区开始拍摄一部新的微电影《我与狗狗的N个约定》。在呼吁大家文明养狗养宠物方面,除了拍摄文明遛狗的公益微电影外,翠岗花园社区还号召小区内的养犬家庭成立了“文明养犬巡逻队”,主要负责引导居民文明养犬。10余名队员每天早晚会在小区里巡逻两次,边遛狗边观察,相互提醒和监督。成员们还制定了“文明养犬公约”,比如,必须办理养犬登记证并定期注射疫苗、遛狗时必须配好牵引绳并自主清理狗便、大型犬戴上口罩才能出门等。

长沙:拟发布养犬管理条例 狗狗将戴“电子身份证”

6月27日,长沙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草案拟将长沙行政区域划分为禁止养犬区、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据悉,犬只佩戴“电子身份证”将成为基本要求。

哈尔滨:39种犬只禁养 一户最多饲养一只准养犬

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加强犬类管理工作。为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即日起,将依法开展违规养犬行为查处工作。重点排查藏獒、高加索、比特、德牧、阿根廷杜高等39种禁养犬,发现禁养犬只将依法没收犬只。发现一户饲养多条犬只行为的,依据2012年实施的《哈尔滨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除保留一只准养犬外,将其余犬只依法留检。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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