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台湾奇葩法律:旧车换新退税 夫婚离婚者不予受理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8-08-08 10:19:36

修正后的台湾空气污染防制法8月正式上路,车辆排放加严管理的同时,包括环保署与高雄市等地方政府,陆续提出优惠方案,提供汰换补助,避免乌贼车争议。财政部表示,货物税条例针对旧车换新车设有相关减征措施,适用...

修正后的“台湾空气污染防制法”8月正式上路,车辆排放加严管理的同时,包括环保署与高雄市等地方政府,陆续提出优惠方案,提供汰换补助,避免乌贼车争议。财政部表示,货物税条例针对旧车换新车设有相关减征措施,适用范围扩及配偶及二亲等内亲属,但税务实务上须特别注意的是配偶部分,必须关系持续者才适用。

财政部说明,为鼓励车辆汰旧换新,达节能减碳目的,立法院2015年通过货物税条例第12条之5修正草案,符合规定的小客车、小货车、小客货两用车,在报废或出口前、后六个月内,购买新车且完成新领牌照登记者,货物税每辆定额减征5万元;摩托车则每辆定额减征4000元。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指出,自2016年1月8日起五年内,报废或出口老旧汽摩托车符合条件者,都可适用定额减征退还新车的货物税减免,消费者如有换车需求者,应把握机会。

至于申办案件的进度,民众可直接至财政部税务入口网,输入新车及老旧车辆的车牌号码及车别等资料,即可查询案件进度。

依规定,配偶或同户籍二亲等内亲属购买新车,也可适用汰旧换新减征优惠。实务上,台北国税局提醒,依货物税相关规定,老旧汽、摩托车及该等新车登记为同一人、配偶或二亲等以内亲属所有,得由产制厂商或进口人申请减征退还新车货物税。

举例来说,台北国税局近日接获民众询问,消费者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新车,并于离婚后报废前配偶登记所有的老旧车辆,是否适用购新车汰旧车,减征退还新车货物税?

官员表示,购买新车至完成报废老旧车辆两者间,皆应持续具备配偶或二亲等以内的亲属关系,才能适用减征退还新车货物税的规定。如果在婚姻关系消灭后才报废前配偶登记所有的老旧车辆,则不能适用。

上一篇 下一篇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