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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民警酒驾肇事   结果悲剧了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8-07-17 14:17:57

小酌怡情,大酌伤身。一定不要酒驾,否则后悔莫及。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驾一般会受到什么惩罚?7月16日电根据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宣传部门通报的消息,7月15日21时50分许,伊春市公安局南岔区分局东...

法律法规网消息     小酌怡情,大酌伤身。一定不要酒驾,否则后悔莫及。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驾一般会受到什么惩罚?

7月16日电根据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宣传部门通报的消息,7月15日21时50分许,伊春市公安局南岔区分局东升派出所民警翟某某(男,51岁)酒后驾驶名下牌照黑F42E88奥迪牌小轿车,途经中纬路某烧烤店门前路段时,将行人张某某(女,50岁,南岔区居民)及同行女子孙某某(64岁,南岔区居民)撞伤。7月16日凌晨,张某某抢救无效死亡,孙某某继续住院治疗、无生命危险。目前,警方已经初步认定了翟某某存在事发当日肇事逃逸、次日早晨投案自首等行为。翟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辖区警方刑事拘留。事故发生后,黑龙江省公安厅及伊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南岔区委,区政府成立了调查善后处理工作组,相关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唐山发生酒驾事故  

唐山发生惨烈事故致4死11伤:司机酒驾“撞一路”

河北省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官方微博@唐山交警消息:

另据新京报,多名网友爆料,6月6日晚,河北唐山煤医道附近发生惨烈事故。目击者称,有人开着车“撞了一路”,数人受伤。多段现场视频显示,一白色轿车被撞变形,车旁一男子被控制。数名伤者躺在地上,医务人员进行救援。

唐山市公安局和乔屯派出所工作人员均称,这是一起交通事故,涉事人员已被控制。唐山市委宣传部值班人员称,这是一起驾车撞人事件,犯罪现场有三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初步掌握的情况是,事故造成4死11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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