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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消防局被驳回   为什么被驳回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8-06-25 14:19:48

曾经轰动一时的保姆纵火案,如今已经落下帷幕,被依法判处死刑。此次纵火究竟跟消防局有没有关系?起诉为什么被驳回?一起来看具体报道! 6月25日,据杭州中院通报:2018年5月21日,林生斌、朱恒仁、徐枚枝以绿城物...

法律法规网消息   曾经轰动一时的保姆纵火案,如今已经落下帷幕,被依法判处死刑。此次纵火究竟跟消防局有没有关系?起诉为什么被驳回?一起来看具体报道!

6月25日,据杭州中院通报:2018年5月21日,林生斌、朱恒仁、徐枚枝以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绿城海企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市公安消防局、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城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中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华安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洋晨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为被告,向本院提起生命权纠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九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合计23557440.8元,财产损失4100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0000元,并赔礼道歉。

5月28日,本院依法向三原告告知诉前调解、诉讼风险、起诉材料补正等事项;同时,鉴于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实施的灭火救援行为不是民事行为,建议三原告撤回对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的民事起诉。经释明,三原告不同意撤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立案登记制的有关精神,本院决定先一并立案受理。

立案后,本院经审查认为,杭州市公安消防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的灭火救援行为不是民事行为,三原告与杭州市公安消防局之间不因该灭火救援行为发生民事法律关系。三原告以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实施的灭火救援行为存有过错为由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法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6月25日,经本院再次释明,三原告仍不同意撤回该项起诉,本院遂依法裁定驳回其对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的民事起诉。

本院将依法继续审理本案。

保姆纵火案宣判

记者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杭州保姆纵火案”二审将于6月4日下午3时进行公开宣判。5月1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第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上诉人莫焕晶及其委托的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执行职务。被害人亲属、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到庭旁听庭审。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莫焕晶因长期沉迷赌博而身负高额债务。2016年9月,莫焕晶经中介应聘到朱小贞、林生斌夫妇位于杭州市上城区蓝色钱江公寓2幢1单元1802室的家中从事住家保姆工作。为继续筹集赌资,莫焕晶决意采取放火再灭火的方式骗取朱小贞的感激以便再向朱小贞借钱。2017年6月22日凌晨4时55分许,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引发火灾,造成朱小贞及其三名未成年子女被困火场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此外,莫焕晶在从事住家保姆期间,还多次盗窃雇主财物,数额巨大。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莫焕晶不服,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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