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出版物增值税全免 与你我息息相关
日前,国税总局印发了《关于延续宣传文件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要求对中小学课本、专业为少年儿童和老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等7类出版物的出版环节和对2类出版物的印刷和制作业务实...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日前,国税总局印发了《关于延续宣传文件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 号)》,要求对中小学课本、专业为少年儿童和老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等7类出版物的出版环节和对2类出版物的印刷和制作业务实施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对所有的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和部门科普类的门票收入实施免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具体政策归类如下:
一,实施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有:
(一)、出版环节
1.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新华社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军事部门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
上述各级组织不含其所属部门。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增值税先征后退范围掌握在一个单位一份报纸和一份期刊以内。
2.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中小学的学生课本。
3.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
4.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
5.盲文图书和盲文期刊。
6.经批准在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内注册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
7.列入文件附件1的图书、报纸和期刊。
(二)、印刷、制作业务
1.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
2.列入本通知附件3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企业的印刷业务。
二,实施免收增值税政策的有:
1,所有图书的批发、零售环节;
2,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
三,实施增值税先征后退50%政策的有:
1.各类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但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出版物除外。
2.列入文件附件2的报纸。
附件1:适用增值税100%先征后退政策的特定图书、报纸和期刊名单
1.《半月谈》(CN11-1271/D)和《半月谈内部版》(CN11-1599/D)
2.新华通讯社的刊号为CN11-1363/D、CN11-4165/D、CN11-4166/D、CN11-4164/D、CN11-4139/D和CN11-4140/D的期刊
3.《法制日报》 (CN11-0080)
4.《检察日报》 (CN11-0187)
5.《人民法院报》 (CN11-0194)
6.《中国日报》 (CNll-0091)
7.《中国纪检监察报》 (CN11-0176)
8.《光明日报》 (CN11-0026)
9.《经济日报》 (CN11-0014)
10.《农民日报》 (CN11-0055)
11.《人民公安报》 (CNl1-0090)
12.《中国妇女》 [CN11-1245/C,CN11-1704/C(英文)]
13.《长安》 (CN11-3295/D)
14.《中国火炬》 (CN11-3316/C)
15.《中国纪检监察》 (CN10-1269/D)
16.《环球时报》[CN11-0215,CN11-0272(英文版)]
17.《中共中央办公厅通讯》[CN11-4129/D]
18.《科技日报》[CN11-0078]
19.国务院侨办组织编写的背面印有“本书国务院侨办推展海外华文教育免费赠送”字样的华文教材(含多媒体教材)。
附件2:适用增值税50%先征后退政策的报纸名单
一,综合类报纸:1.国际时政类报纸;2.外宣类报纸;3.其他类报纸。
二,行业专业类报纸:1.经济类报纸;2.工业产业类报纸;3.农业类报纸;4.文化艺术类报纸;5.法制公安类报纸;6.科技类报纸;7.教育类报纸;8.新闻出版类报纸;9.信息技术类报纸;10.其他类报纸。
说明:1.根据《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的通知》(新出报刊〔2006〕181号),报纸类别由各省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报纸审批、变更时所认定的类别或根据报纸办报宗旨确定。具体类别或代码以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报纸出版许可证》中“类别”栏标明的内容为准。
2.对2008年底以前颁发的《报纸出版许可证》,如果没有标明相应报纸类别或代码的,应在报经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并出具证明后,再根据相应类别确定是否适用退税政策。
附件3:适用增值税100%先征后退政策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企业名单
1,新疆新华印刷厂
2,新疆新华印刷二厂
3,新疆八艺印刷厂
4,新疆日报社印务中心
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刷厂
6,新疆蓝天铁路印务有限公司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矿彩印厂
8,乌鲁木齐隆益达印务有限公司
9,乌鲁木齐市海洋彩印有限公司
10,乌鲁木齐市大陆桥教育印刷厂
11,乌鲁木齐八家户彩印有限公司
12,乌鲁木齐晚报社印务中心
13,新疆金版印务有限公司
14,哈密日报社印务中心(有限公司)
15,新疆伊犁日报印刷厂
16,新疆大众彩印有限责任公司
17,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天利人印务有限公司
18,新疆巴音郭楞日报社印刷厂
19,巴州好彩彩印有限责任公司
20,阿克苏飞达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21,喀什日报社印刷厂
22,喀什维吾尔文出版社彩印厂
23,新疆晨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24,石河子报社印刷厂
25,博尔塔拉报社印刷厂
26,阿勒泰地区报社印刷厂
27,新疆阿克苏新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28,克孜勒苏日报社印刷厂
29,新疆和田日报社印刷厂
30,新疆塔城中信天成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31,新疆新华华龙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32,新疆一龙印刷有限公司
33,新疆恒远中汇彩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34,新疆兴华夏彩印有限公司
35,新疆朝阳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36,乌鲁木齐红色印务包装有限公司
37,新疆八百印务有限公司
38,新疆翼百丰印务有限公司
39,乌鲁木齐市冠雄印刷有限公司
40,新疆统计印刷厂
41,伊犁伊力特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42,乌鲁木齐精彩阳光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43,新疆准东顶佳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4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印刷厂
45,新疆兴东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46,新疆育人教育招生考试印务有限公司
47,乌鲁木齐大金马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48,新疆超亚印刷有限公司
49,新疆金新印刷厂
50,新疆新七彩印刷有限公司
51,乌鲁木齐网典方正多媒体制作有限公司
52,乌鲁木齐旭鸿工贸有限公司
53,乌鲁木齐昊坤彩印有限公司
54,乌鲁木齐市科恒彩印有限公司
55,昌吉州升华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56,乌鲁木齐松瑞印刷有限公司
57,乌鲁木齐光大印刷有限公司
58,乌鲁木齐市博文印务有限公司
59,新疆双星彩印有限责任公司
60,乌鲁木齐新盾印务有限公司
61,乌鲁木齐大路印务有限公司
62,新疆日报社南疆印务中心
附件4: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名单
1,中国老年报
2,中老年时报
3,燕赵老年报
4,老友导报
5,辽宁老年报
6,晚晴报
7,老年日报
8,上海老年报
9,老年周报
10,浙江老年报
11,安徽老年报
12,福建老年报
13,老年生活报
14,老年文汇报
15,广州市老人报
16,广西老年报
17,晚霞报
18,贵州老年报
19,云南老年报
20,陕西老年报
21,老年康乐报
22,老年康乐报(维文版)
23,益寿文摘
24,老年文摘报
25,快乐老人报
26,生活晚报
27,中国老年
28,老人世界
29,山西老年
30,老年世界
31,老同志之友
32,夕阳红
33,退休生活
34,老年学习生活
35,银潮
36,老友
37,老年教育
38,老人春秋
39,当代老年
40,老年人
41,秋光
42,老年知音
43,晚霞
44,晚晴
45,金秋
46,老年博览
47,金色年代
48,老干部之家
49,新天地
50,乐活老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促进我国宣传文化事业的发展,继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现将有关 ...
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支持企业改制重组,优化市场环境,现将继 ...
5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明确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以支持企业改制重组,优化市场环境。两部门在《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以 ...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延续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5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明确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以支持企业改制重组,优化市场环境。两部 ...
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张弛郁琼源)财政部22日发布消息称,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继续执行3年暂不征土地增值税政策,为企业改制重组减负,持续优化市场环境。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继续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