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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雷同案开庭 热点

作者:萌萌 来源:金投网 2018-06-10 08:58:28

笔试第三、面试第一、体检合格,却突然被通知“试卷雷同”因而成绩无效,天津的公务员报考者刘伶(为保护隐私,化名)向法院起诉了作出该决定的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天津市人社局。6月5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公...

笔试第三、面试第一、体检合格,却突然被通知“试卷雷同”因而成绩无效,天津的公务员报考者刘伶(为保护隐私,化名)向法院起诉了作出该决定的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天津市人社局。6月5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公务员考试“试卷雷同”案。

中国青年报“青年之声”曾刊文《就想知道我到底跟谁“试卷雷同”了》报道此事。

去年4月下旬,刘伶参加了2017年天津市公务员考试。5月12日,她在网上查到了笔试成绩,排名第三;随后在6月10日的面试中取得第一名,总成绩升至第一。通过体检后进入政审环节。然而8月30日,她被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约谈,被告知其笔试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被判定为雷同试卷,成绩取消。

在此次庭审中,刘伶的代理律师主张,被告对原告“试卷雷同,成绩无效”的认定主要依据不足、事实不清,应予以撤回。

该律师指出,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第9条第1款,即“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规定。”其中明确应“在阅卷过程中发现”,而被告在阅卷结束且笔试成绩已经公布3个多月后才告知,“时间顺序上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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