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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专员办:六项措施做好转移支付资金申报审核工作

作者:伊文 来源:财政部 2018-05-14 06:38:14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审核是专员办进行财政预算监管的重要职责,是融入财政主体业务的重要工作。为进一步深化转移支付预算管理,更加鲜明体现事前事中财政监管特点和要求,浙江专员办根据中央转移支付审核政策性强、涉及面...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审核是专员办进行财政预算监管的重要职责,是融入财政主体业务的重要工作。为进一步深化转移支付预算管理,更加鲜明体现事前事中财政监管特点和要求,浙江专员办根据中央转移支付审核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因素复杂等特点,采取六项措施,做好中央转移支付申报审核工作。

一、加强政策学习。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为做好转移支付申报审核工作,在开展每项审核工作前都会认真梳理有关政策文件,开展重点学习培训,以掌握政策,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遵循完整、高效、准确的宗旨,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制定工作流程,梳理审核资料清单,明确审核职责。

二、明确审核重点。

在转移支付申报审核中,着重抓住两个要点:一是申报数据的真实性,逐一比对申报单位提供的基础依据材料,确保申报数据有据可查、真实可靠;二是申报项目绩效目标的相关性,即项目申报绩效目标的设定与专项转移支付的特定政策目标、用途、使用范围等是否相关,是否依据绩效目标设定了相关联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等。

三、规范审核程序。

在注重提升工作效率的同时,按照财政部审核程序要求,严格执行审核工作内控制度的规定,规范内部四级审核流程,明确每位初审同志按照权限对相关资料审核后,必须交由复核岗稽核,再由处长和分管办领导审定,审核流程和步骤不因时间紧而变通或缩水,确保忙而有序、忙不出错。

四、注重沟通联动。

专员办作为财政部的派出机构,在转移支付审核中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将中央的政策准确地传达给地方,同时将地方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反馈给中央,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对于重点监管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浙江专员办一方面积极联系财政部有关司局,充分领会政策精神,全面建立监管流程,着重把握审核要点,严格遵守管理要求;另一方面主动协调地方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传达有关政策,贯彻落实中央部署,以达到上下互通互联、全面统筹推进的局面。

五、现场和非现场结合。

注重资料审核与实地抽查的“双管齐下”,通过设计科学合理的资料审核制度来控制风险,全面审核申报资料。审核中重点核实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相关基础资料,着重分析申报依据是否充分、申报资料是否完整、申请范围是否合理、分配过程是否透明。对资料审核中发现的疑点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审核,并通过实地考察项目进展情况,进一步了解资金支出方向,更好地把握资金支出结构,确保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合理化、透明化、公开化。

六、开展政策调研。

在审核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在开展审核监管工作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工作,对相关政策从顶层设计、配套措施、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通过跟踪剖析财政预算管理中的问题,从完善制度设计、加强预算监管等方面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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