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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疑遇高价宰客 遇到宰客怎么办?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8-05-09 20:28:05

现在很多人都喜欢出去旅游,但是在出门旅游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宰客的,遇到这些宰客的要怎么办呢?5月9日报道台媒称,一批中国大陆旅客在越南芽庄家餐厅吃饭,结账时和店家发生了争执,进而升...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现在很多人都喜欢出去旅游,但是在出门旅游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宰客的,遇到这些宰客的要怎么办呢?

5月9日报道 台媒称,一批中国大陆旅客在越南芽庄家餐厅吃饭,结账时和店家发生了争执,进而升级为斗殴,导致双方各有人受轻伤。

台湾“中央社”5月8日援引越南《青年报》新闻网站报道称,这起陆客与餐厅店员互殴事件发生在6日芽庄市一家海鲜餐厅。

报道指出,约15名大陆旅客当天晚上前往这家餐厅用餐,结账时这批陆客认为店家算得太贵,跟招牌标示的不一样,拒绝买单,双方因此发生争执与殴打。

报道称,这起事件被网友拍下影片上传网络。当地警方等相关单位其后到场阻止斗殴,目前正在对相关人员做笔录,将依法处理。当地旅游业管理部门官员表示,未知谁对谁错,但是此事件将对当地旅游业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

  遇到宰客怎么办?

“假期往往是旅游旺季,针对假期消费,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一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假期应急机制。”李学辉表示,在青岛大虾事件中,相关部门不是管不了,就是在休假,“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部门,在旅游旺季最容易发生侵权事件的时候,却都放假了,客观上无疑成了对商家的纵容。”

如何保障消费者“投诉有门”? 李学辉表示,针对旅游旺季应当建立起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应急机制,遇到投诉、报警,有关部门应及时作出反应。如果只等闹大了再事后处罚以给社会交代,恐怕“青岛大虾”这种事还会发生。

消费者有权三倍索赔

据报道,在青岛市北区物价局提出退款时,善良的肖先生拒绝了全额退款,仅要求退还多收的部分,“我吃了那顿饭,该付的钱要付。”他说。其实,作为消费者,他有权主张更多的权利,善良的忍让,并不能帮助黑心的商家记住教训。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欺诈经营的三倍赔偿,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李学辉表示,价格欺诈也属于消费欺诈的一种,应适用上述三倍赔偿的规定。

菜单上小字算不算明示?

涉事商家之所以这么嚣张,全仗着菜单上的所有菜品均没有明显的计价单位,只有最下方跟主食列在一起的一行字体、字号全无分别的黑字:“以上海鲜单个计价”。

李学辉表示,根据交易习惯、通常理解以及涉案餐厅的就餐环境和条件,以盘计价是较常见的模式。有关于价格的关键性问题,商家对于计价单位应当清楚地明示出来,明显字体、特别标注、口头告知都是明示的方式,尤其对于特殊商品(如果大虾真值38元一只的话),都应清楚地告知消费者。仅以菜单下面一行不起眼的字就想推脱责任,恐怕有故意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尤其如果与口头告知不符,更是难脱故意欺诈之嫌。

李学辉表示,在现今这种消费环境下,消费者外出旅游时也应当留个心眼。对于商品或服务有歧义、不明确的问题,在询问商家时,如果与文字标注不符,或者有文字之外的承诺,最好录音留证,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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