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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多人被狗咬伤 [快讯]

作者:萌萌 来源:金投网 2018-05-09 09:12:02

朝阳警方官方消息,2018年5月7日下午,先后有8名群众在朝阳区青年路附近被一条黄色疑似流浪犬咬伤,后该犬被群众打伤后逃离。受伤群众均已及时就医,其中一名男童住院治疗。接警后,朝阳警方立即开展伤人犬只查找工作。截至目...

朝阳警方官方消息,2018年5月7日下午,先后有8名群众在朝阳区青年路附近被一条黄色疑似流浪犬咬伤,后该犬被群众打伤后逃离。受伤群众均已及时就医,其中一名男童住院治疗。接警后,朝阳警方立即开展伤人犬只查找工作。截至目前,未接到新增同一犬只伤人警情,查找工作仍在进行中。警方提醒:如发现伤人犬只,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请及时向警方提供线索;若被犬咬伤,请及时就医。

记者在和睦家医院见到了5岁男孩的母亲邹华(化名)。她介绍说,昨天凌晨4点半到早6点,孩子的面部缝合手术顺利完成,孩子的右脸被恶犬咬伤,最深的两道伤口位于眉心和右侧眉骨。在伤口缝合后,遵照医嘱,仍需住院观察一到两日。此外,医生还建议她,尽快找到恶犬进行化验,这样可以具体判断有哪些病菌,医院也好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防止伤口化脓等问题。

“现在最着急的事情还是找到狗。”邹华说,除了后续无法预测的治疗状况,她目前还有另外一个担忧,就是孩子可能产生的心理问题。幼儿园园长来探望孩子,以往孩子见了园长总要跟园长玩一会儿,但今天孩子看到大人后不停地躲躲闪闪,很害怕的样子。

“其中一个被咬的是附近链家地产的工作人员。”在邹华的微信里,添加了多位同样被这只恶犬咬伤的伤者,目前能够确定的人数达到了8位,其中包括孩子、老人和几名男女青年,他们被咬的时间和地点基本勾勒出了恶犬的行进路线,即润枫水尚、华纺易城、国美第一城,这条线路从南至北。

事发地点周边已增派巡逻力量

事发地点位于劲松一幼华纺校区。7日下午,仅在幼儿园门前,就至少发生了两起恶犬伤人事件,伤者包括一名5岁孩童及一名六旬女士。对于事发时具体情况,幼儿园保安闭口不言。

据附近一名停车管理员说,7日下午5点20分,一名六十多岁的大妈带着孙子从幼儿园门口经过,一只黄狗突然飞扑过来,咬伤了老人的手臂,当时咬得很厉害,“胳膊上有指甲盖大的一个洞”。事发后,幼儿园一名保安护住老人的孙子,另一名保安将黄狗打倒在地。但倒地的黄狗当时看着像死了一样,可没过一会儿,突然又跳起来,往东跑了。

黄狗在同一地段反复出现,并频频袭击路人,这让附近不少居民惴惴不安。在周边几个小区,记者看到,安保人员已经加强了防范,除了增派巡逻人手外,保安员的手中都多加了一根木棍。

接孩子的老人是最紧张的,回到小区都要问问保安狗找到没。

对于这只狗的来源,周边居民的说法也不一致。一位养犬居民提到,黄狗是有主人的,它的主人是位女士,体型偏瘦,5月7日他出门遛狗时,这位女士正带着这只黄狗迎面而来,当时这只狗就显得很狂躁,险些咬伤自己的爱犬。

另有居民提到,在事发地点西侧的铁路附近,常有爱心人士喂养流浪狗,由此也有了流浪狗聚集的现象,这只黄狗可能来自于此。

流浪狗如能查明来源 原主人应担责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的王常清律师称,如果上述犬只有主人的话,由主人负责赔偿,行人有过错的话可减轻主人的赔偿责任;如该犬只属于流浪狗,并能查明之前的主人,主人也应担负赔偿责任;如果犬只属于流浪狗,同时无法查明之前的主人,受害者无法得到赔偿。王常清律师补充道,如果犬只在有管理人的场地造成他人的人身损害,未尽到相应义务,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王常清律师表示,依照《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对伤人犬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养犬人应当及时送交公安机关设立的犬类留检所,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检疫;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依法采取扑灭措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此外,发现狂犬病等疫病的单位、个人应当及时向区、县畜牧兽医、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根据疫情划定疫点、疫区,并采取紧急灭犬等防治措施。公安机关协助做好工作。

来源:综合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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