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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猛打赏鲜肉主播 女儿气歪断绝关系

作者:苏小小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8-05-08 15:25:44

许多网络直播平台崛起,人们直播电动游戏、美妆技巧,甚至直播吃饭,就可以靠观众的打赏赚钱,还有人专职作主播,高人气主播收入非常可观。但却有一位6旬女子沉迷于看直播,并迷上一...

法律法规网消息 许多网络直播平台崛起,人们直播电动游戏、美妆技巧,甚至直播吃饭,就可以靠观众的“打赏”赚钱,还有人专职作“主播”,高人气主播收入非常可观。但却有一位6旬女子沉迷于看直播,并迷上一位鲜肉主播,短短一年内共打赏了30万人民币,被女儿发现后,气得跟她要断绝关系,逼得女子只好找上男主播,想讨回打赏的钱。

根据媒体报道,家住在北京的罗姓女子在去年某个直播平台认识了任姓男主播,重回少女心变成他的小粉丝,不仅长期关注任某,还出手阔绰买虚拟礼物打赏,任某也亲昵喊她“干妈”,让女子春心荡漾雀跃不已,为了博取任某的关注,她短短1年间就砸了30万人民币,还在任某生日时送上一支价值3万人民币的名表。

罗妇为了打赏几乎花光了积蓄,后来被女儿们发现此事,气得扬言与妈妈断绝母女关系,罗妇无奈之下,只好想办法向任某要回钱,通过多方打听,罗妇得知任某将会去南京一间五星级饭店开会,便千里迢迢从北京到南京讨钱,苦苦守候成功在饭店门口拦截下任某。

​任某得知罗妇来意后,拒绝还钱并表示,这都是罗妇自愿的,他既没有诈骗也没有威胁。罗妇一听有些心急,便与任某爆发激烈口角,双方一阵拉扯后,便有路人报警,警方到场处理时也无能为力,只能将2人带回派出所调解。路人透露,罗妇衣着朴素,看起来家境并非特别富裕,这一笔打赏金额确实让她难以负担。

但律师指出,由于罗妇打赏全属自愿,任某没有诈骗的行为,打赏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而罗妇已经是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般而言很难要回打赏的钱,只能建议罗妇走司法程序。此外,若是通过不雅视频等方式获取打赏,或者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财物,那就属于违法,受害者要及时保留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便有机会索回打赏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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