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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锡铭狱中PO爆社陈情“想缴年金”!矫正署回应了

作者:苏小小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8-05-07 17:06:38

前十大枪击要犯恶龙张锡铭当年所犯下的掳人勒索事件轰动社会,落网后遭判处无期徒刑,并于2007年进入台南监狱服刑至今。今(7)日凌晨一位施姓网友在网络网上上,爆光一封字迹工整的信件,并强调...

法律法规网消息 前十大枪击要犯“恶龙”张锡铭当年所犯下的掳人勒索事件轰动社会,落网后遭判处无期徒刑,并于2007年进入台南监狱服刑至今。今(7)日凌晨一位施姓网友在网络网上上,爆光一封字迹工整的信件,并强调是张锡铭本人所署名的信,当中内容提到“受刑人使用作业所得‘保管劳作金’缴纳国民年金保险费”,贴文一出引起网友议论。台湾省台南监狱今(7)证实,该信确实为张锡铭所撰写,矫正署随后也回应了。

字迹工整的信件上写着:“网络上的国家主人您好:请问您是否认同受刑人使用作业所得‘保管劳作金’缴纳国民年金保险费,受国民年金保险之保障与权益,生活中有寄望暨带动勤奋动能,彰显矫正与教化受刑人自食其力之功效。您若支持请转贴予好友一起上法务部矫正署网站;支持先行拟订通融之行政命令,使受刑人可使用作业所得‘保管劳作金’缴纳国民年金保险费;于修法完成前做补救解套。谢谢您的支持。”文末则署名,“辜负国家、社会、亲、友之讨论人张锡铭,于台南监狱服刑中。”同时也附上委托朋友的姓名。

网友看到贴文后持正反两面意见,有人支持张锡铭所提出的意见,“我认同拿受刑人劳作金缴交被害人的国民年金啦!”、“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如果他真心悔改,这是他们应有的权益,我支持。”,另一派网友则持反对意见表示,“不想支持,反对一票。”、“不要犯法什么事情都没有,反正个人是不会支持这种论述的。”

意外的是,也有许多人将重点放在张锡铭写的字上,纷纷歪楼“字比我还漂亮,汗颜…”、“字好美”、“他的字比我的漂亮,已哭。”

据台湾媒体报道,矫正署发言人黄建裕针对此事则表示,由于受刑人的“劳作金”收入不稳,平均仅约500多元,且法规也有规范劳作金只能在监所使用以及额度有限,但若受刑人们有意使用劳作金纳保,矫正署矫正署抱持乐观态度,会再研拟修正《监狱行刑法》探讨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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