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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撞断警腿”害截肢遭求偿千万 累犯女驾驶:付不起

作者:苏小小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8-05-02 11:38:29

前年7月,一位女子陈某酒后无照开车,行经在台65线快速道路时,高速冲撞正在值勤的芦洲警察陈昭宏,造成警察双腿粉碎性骨折、右小腿截肢,台湾新北地院1日做出最新判决,包括肇事的女子陈某,以及借车的陈姓母亲必...

法律法规网消息 前年7月,一位女子陈某酒后无照开车,行经在台65线快速道路时,高速冲撞正在值勤的芦洲警察陈昭宏,造成警察双腿粉碎性骨折、右小腿截肢,台湾新北地院1日做出最新判决,包括肇事的女子陈某,以及借车的陈姓母亲必须赔偿1107万元,全案还可上诉。

据了解,33岁的女子陈以恩前年(2016)7月于台湾新北市新庄台65线上酒驾,当时警察陈昭宏也在台65线上为行政院长进行交管,未料陈以恩无视交管,在完全没有减速的情况下,直接撞上陈昭宏,导致他夹在陈以恩的车与警车之间,下半身当场血肉模糊,不但双腿骨折,在经历6次手术后,右小腿还得截肢。

陈以恩酒测值高达0.87毫克想不到案发之后,她害怕同行朋友遭到牵连,竟谎称他们是去吃姜母鸭才带有酒气,但其实是去找人喝酒聊天。而且这已不是陈以恩第一次酒驾,她早在2014年就曾酒驾致吊销驾照。

据台湾媒体报道,一审时,陈昭宏在妻子的陪同下出庭,哽咽表示“一生前途都断送”,而且因为无法再执外勤,家里的经济重担都落在妻子身上,因此希望法官可以重判。高院去年也依酒驾致人重伤罪判陈以恩2年10个月徒刑,可上诉。

至于民事部分,陈昭宏和妻子分别向陈以恩和陈母求偿1864万余元、53万余元,但陈昭宏住单人病房遭质疑有无必要,而陈以恩也哭穷表示,自己的存款都被丈夫做生意败光,而且上有老父母、下有2个孩子要顾,无力负担高额赔偿金。

台湾新北地院审理后,法官认为,陈昭宏依照医院建议,为了避免感染才住,最后加上各项费用,包含7副义肢,加上轮椅、交通、看护费,劳动力减损以及精神慰抚金,判女子陈某须赔偿1107万,而借车给女儿无照驾驶的妈妈也须连带赔偿,但驳回陈妻求偿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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