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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3万要还800万 被套路真相曝光!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8-04-27 21:18:13

借钱借了三万块钱,竟然要还钱还800万这么多,这是怎么回事?女子被套路,还钱还到倾家荡产,事情经过是什么的?借款3万竟要还800万杭州富姐短短一年倾家荡产第一步:对方让她签了个合同,合同金...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借钱借了三万块钱,竟然要还钱还800万这么多,这是怎么回事?女子被套路,还钱还到倾家荡产,事情经过是什么的?

借款3万竟要还800万 杭州富姐短短一年倾家荡产

第一步:对方让她签了个合同,合同金额8万,约定每天违约金20%,但何华实际到手只有3万元。

8万里扣掉的5万分别是,10%的中介费、10%的保证金、几万的家访费(就是中介上门查看是否真的有还款能力的交通费,但警方说,这些中介上门会看菜下饭,如果对方房子大,看起来有钱,家访费就会很高),还有利息8000元也要先扣掉。

第二步:何华“违约”。

何华说,自己由于晚了几天没有归还8万元欠款,按照每天20%的“违约金”约定,她需要还好几万的违约金,加上本金,她欠的钱一下子增加到了十几万。

第三步:重叠借款。

同年9月,为了偿还之前的“违约金”,她在中介的介绍下,又先后向朱某等人借款,这样她欠朱某的钱越来越多,但借来的钱只够还“违约金”和利息,随着借款额度越来越多,产生的利息也越来越多,利息和“违约金”叠加,雪球不断滚大,她到了最后,每天要还1万元。

她实在还不出了,朱某拿着合同找上门,言语威胁、滋事,甚至找到了她的父母家……她只好变卖了自己的营业房、转卖安置房号用来还债,共得款300余万元用于偿还部分欠款。

即便如此,还有近500万元的欠款无论如何无法偿还。

最后,她只好离家出走,到外地去躲一躲,这一躲就7个多月,这段时间,她几乎不出门,也不敢给家里打电话。

一开始,她很想自己的儿子,但现在,她可以回家了,又不敢见儿子了,因为她不知道自己怎样去面对自己的儿子,“本来我可以给他很优越的生活,现在呢,我真的不知道怎么跟他解释,还有我的老公也是……”

报警后,警方统一行动,民警说,如查实确实为“套路贷”,经过法院审理判决,何华不用承担本来就不合理的债务。

何华终于可以回家了。

杭州小伙深陷套路贷

血泪控诉“是我害死了妈妈”

今年2月1日,24岁杭州小伙陈海(化名)到派出所求助,一开口就震惊了办案民警。

“救救我,我害死了妈妈,让家里填了30多万的债务窟窿,如今已是走投无路!”

陈海是杭州萧山大江东人,父亲早年离世,一直和母亲相依为命,可能是因为单亲家庭的缘故,表面内向胆小的他,一直渴望获得更多的关注。

于是,上大学期间,他对自己的穿着特别上心,也热衷于请朋友们吃饭唱KTV,家里给他的每月一两千元的生活费,不够他这样大手大脚地花。

生活费没了,陈海开始接触“高利贷”,在校期间共计贷款十多万元,这些钱全部被他用于高档消费,对此,陈海一直瞒着家人。

大学毕业,债台高筑的陈海为了还钱,想到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就联系了“高利贷”时认识的中介人冯某某(31岁,萧山人)。

2017年7月初,由冯某某介绍,冀某某出面,俞某某出资,借款给陈海人民币3万元。借款时陈海被要求“一式两份”写2张3万元借条,并以上门费,利息,保证金等为由先扣除2万元,冯某某收取介绍费4000元,实际给予陈海的只有6000元人民币。

  警方揭开“套路贷”的套路:钱没借成也要背债

近年来,披着合法贷款外衣的“套路贷”违法行为不断增多。仅一个月时间,大庆警方就相继破获7起“套路贷”案件,有效震慑了此类违法犯罪的高发势头。

2017年12月,大庆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接到市民高某报警称,2016年正月初八,高某经同事介绍认识了李某,并计划向李某借款5万元人民币用于购买彩票。随后,高某按照李某要求,写下了借款15万元人民币的字据,却不想李某单方将原来约定好的1角钱利息抬高至1角5分。高某当即表示不借了,可李某却让其支付3000元“违约金”。为了要回借款手续,高某只得给李某汇了3000元人民币。然而,在拿到高某的3000元钱后,李某非但没有归还借款手续,反而多次到高某单位索要15万元人民币的“债务”,并将高某起诉至法院。2017年7月13日,法院判决高某给付李某15万元人民币及每月2%的利息。而在此期间,高某一直被李某指使的人威胁恐吓。

前期侦查中,大庆警方发现这并非一起简单的借贷案件,随即成立专案组,对李某等人涉嫌使用“套路贷”手段实施犯罪的团伙案件立案侦察。

民警发现,2016年以来,李某纠集勾结袁某军等8人,通过中介推介,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等为掩护,通过放高利贷、恶意讨债、虚假诉讼等手段,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以快速放贷为诱饵,先后作案8起,诱骗或胁迫9名急需用钱者陷入圈套,总涉案金额达450万元,受害群众直接经济损失220余万元。

借款过程中,李某等人以实际借款额的2至3倍数额与借款人签订借条,以借款人的房产、汽车等为抵押物。协议签订后,双方到法院申请调解,调解结束,李某等立即索要签订借条数额的款项,令借款人的债务短期内迅速激增,不堪重负。在借款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李某便将借款人的房产、汽车据为己有,并且在催“债”、讨“债”过程中,对借款人实施24小时尾随追踪、非法拘禁、打骂等暴力犯罪行为。

今年3月17日,经过周密部署,专案组在大连瓦房店、黑龙江齐齐哈尔、广东珠海、大庆市四地对该团伙统一收网,将李某、袁某军等9名嫌疑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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