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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正3年未道歉 为什么不道歉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8-04-26 14:20:11

著名作家琼瑶状告导演于正抄袭,两部剧情有很多相似之处。于正侵权案,于正败诉。为什么三年都没有道歉?为何不道歉?于正本人如何回应此事? 据悉,于正侵权案败诉三年没有道歉,琼瑶要求强制应对。近日,北京市第三...

法律法规网消息 著名作家琼瑶状告导演于正抄袭,两部剧情有很多相似之处。于正侵权案,于正败诉。为什么三年都没有道歉?为何不道歉?于正本人如何回应此事?
据悉,于正侵权案败诉三年没有道歉,琼瑶要求强制应对。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强制执行陈喆(琼瑶)与余征(于正)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琼瑶要求在《法制日报》刊登半决主要内容,且所需费用由被执行人余征(于正)负担。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剧本《梅花烙》与1992年10月创作完成,电视剧《宫锁连城》内容与剧本《梅花烙》、小说《梅花烙》的独创安排高度相似等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如下:1、即日起立刻停止电视剧《宫锁连城》的复制、发型和传播行为。2、被告余征及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五百万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于正
本名余征,1978年2月28日出生于浙江嘉兴海宁,影视编剧、制片人。
1999年跟随香港导演李惠民学习编剧,2002年离开在上海成立“于正工作室”正式出道。2003年担任首部编剧《带我飞,带我走》。2005年制作电视剧《烟花三月》和《大清后宫》等而成名。2008年3月11日担任《最后的格格》编剧和总策划人并凭借该剧获得2008南方盛典最佳编剧奖。 [1] 
2010年因制作古装剧《美人心计》而获得关注。2011年因担任《宫锁心玉》编剧和制片人而获得更高的知名度并凭该剧获16届亚洲电视大奖亚洲最佳编剧奖 。2014年8月1日在第三届星耀360颁奖盛典上获得“最期待跨界合作奖“;同年11月,获中美电影节中国电视剧最佳编剧奖。 [2-3] 
2015年12月“于正抄袭案”终审败诉,于正被判公开道歉,并停止传播《宫锁连城》,五出品方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 [4] 
2016年3月17日,法院开庭审理周浩晖起诉于正一案 [5]  ;11月7日,法院的判决驳回了周浩晖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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