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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辱骂法官被罚 坚决维护执法权威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8-04-18 13:54:32

骂人,从来不是一件小事。侮辱警察就更不是小事了,不要图一时之快,触犯法律底线,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一执法官与老赖上演一场文斗大戏,辱警会有什么处罚? 事情要从杨某某诉夏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案说起。20...

法律法规网消息 骂人,从来不是一件小事。侮辱警察就更不是小事了,不要图一时之快,触犯法律底线,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一执法官与老赖上演一场文斗大戏,辱警会有什么处罚?
事情要从杨某某诉夏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案说起。2016年3月3日,务川县法院作出由夏某某偿还杨某某借款人民币2万元的判决,宣判后,夏某某不服,提起上诉。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11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夏某某却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
2018年3月5日,申请人杨某某向务川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立案后向被执行人夏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5日内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被执行人夏某某非但不履行义务,还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威胁、辱骂执行人员。
经调查,被执行人夏某某在务川县城有房屋一栋,2016年购置的小汽车一辆,银行账户余额1.7万余元,平时在外务工,有固定收入,具备履行能力。
随后,务川县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夏某某通知到场,询问基本情况、家庭财产状况,指出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威胁、辱骂执行人员的错误行为,并责令其限期履行。
经说服教育,被执行人夏某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表示马上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向被威胁、辱骂的执行人员当面道歉,并愿意接受处罚。
法官说,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法院对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

男子微信群发辱警言论被拘5日 警方:影响十分恶劣
近日在抚州市黎川县就发生了一起辱骂民警的事件~
2018年4月2日,黎川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4月1日12:46分,在黎川本地微信群中,有网民在群内发布侮辱谩骂民警的言论,在当地造成了十分恶劣影响。

经调查,该网民熊某系黎川人,男,家住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日峰镇。4月8日,办案民警依法对熊某进行了传唤,并详细询问了事情经过。经询问,熊某对此次在群内发布的辱骂警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

目前,黎川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熊某因构成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警方提醒:
微信绝不是法外之地可以任意胡为,广大网友发布信息时,内容一定要依规守法,否则将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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