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

湖南专员办:“三标准”圆满完成中央财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助政策绩效评价工作

作者:张丽 来源:财政部 2018-04-13 17:51:27

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湖南专员办紧紧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实施方案编制是否切实可行、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是否规范、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是否紧密为考核标准,通过资料审核与现场勘查相结合的方式,圆满完成了湖南省2017...

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湖南专员办紧紧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实施方案编制是否切实可行、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是否规范、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是否紧密为考核标准,通过资料审核与现场勘查相结合的方式,圆满完成了湖南省2017年度中央财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助政策绩效评价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一、以实施方案编制是否切实可行为标准,重点评价项目决策制定情况。就决策制定而言:一是评价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合理。项目实施既要看是否符合国家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思路,同时也要看是否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二是评价项目协调机制是否完善。项目协调既要看省级相关部门是否建立了完善的领导协调机制,清晰职责,明确任务,同时也要看项目实施县(区)是否履行了公平、公正、公示等相应评审程序。三是评价项目是否有必要的相关培训。主要评价所有的项目县是否组织开展必要的政策、管理或技术培训,并对实地抽查中培训机制不完善的地区提出了整改意见。

二、以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是否规范为标准,重点评价项目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一是评价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补助政策要求,通过查阅公司章程、营业执照、项目申报书等资料,判断项目资金分配、撬动社会资本的力度等情况。二是评价财务核算资料是否规范管理。通过审查会计账本、财务报表、纳税申报等资料,判断地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单位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等。经查证发现,部分项目单位存在资金撬动力度不大、账户管理不规范、财务核算较混乱等问题。

三、以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是否紧密为标准,重点评价项目绩效实现情况。掌握补助政策绩效的真实情况,关键在于确保农户的切身利益得到保障。一是听取项目单位的情况汇报,从实施主体层面了解利益联结机制的执行情况;二是现场随机询问农户家庭收入构成,了解政策实施前后农户的收入变化情况;三是借助订单合同、会计凭证等资料,查询项目单位是否将股份合作制、订单农业等联结机制落实到位。通过实地核查,我办发现部分项目单位与农民利益联结不够紧密,分红机制仍待完善。

在湖南省各级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办2017年度中央财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助政策绩效评价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前期,实行线上线下信息传递制度。不仅建立了由专员办、财政厅、省农委责任处室人员组成的工作微信群,还召开了三家工作联系会,组建了由专员办牵头的三方工作组,促进了绩效评价工作的互相交流。中期,合力推进案头审查和现场抽查工作。启动绩效评价工作时,财政厅、省农委积极参与被抽查县的现场检查工作,并派人参加了情况通报会,形成监管合力。后期,财政厅、省农委高度重视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度分析,明确了部门整改责任,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排查,举一反三,做到了发现问题、立整立改。

上一篇 下一篇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