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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孕妇左眼被刺 精神病伤人谁的责任?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8-04-13 08:39:52

一民警为了保护孕妇,导致子的左眼被人刺伤,造成了失明,这是怎么回事?精神病伤人到底是谁的责任呢?谁要对这件事情来负责呢?连日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那隆镇派出所民警何宏良挺身...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一民警为了保护孕妇,导致子的左眼被人刺伤,造成了失明,这是怎么回事?精神病伤人到底是谁的责任呢?谁要对这件事情来负责呢?

连日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那隆镇派出所民警何宏良挺身而出用身体保护临产孕妇,左眼被严重刺伤的故事广为流传。

“冲在最前面意味着最危险,何宏良就是那个总是冲在最前面的人。”那隆派出所教导员邓光晓说。

何宏良是一名90后,2014年3月以特殊专业技能人才由自治区公安厅招录入警。从警4年,在特警支队工作两年,后调到那隆派出所。

3月17日上午9时许,那隆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上旦屯一名精神病患者赵某因未按医嘱服药,导致精神病复发。邓光晓、何宏良和辅警黄肖妙立即赶赴现场。

进村后,因赵某不停从家里往外扔砖头,现场已有部分村民围观。民警们戴上头盔、穿上防刺服,提着盾牌、钢叉,一边疏散围观村民,一边小心谨慎地走近。

“何宏良像往常一样冲在最前面。”邓光晓回忆说。

民警刚到,就看到赵某手持一根两米长的削尖木棍,恶狠狠地朝家里人冲过来。由于赵某此前从未暴力攻击过家人,家人对此完全没有防备。赵某快速逼近,距离他最近的,是赵家大哥赵某红即将临盆的儿媳妇。

“我们是警察!不能乱来!”千钧一发之际,何宏良飞奔过去,冲上台阶,斜插到赵某与其家人之间,用盾牌挡住了赵某,把孕妇护在了身后。

赵某身体十分强壮,病症发作后,更处于亢奋状态。他用棍子不停地朝家人捅过来。何宏良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保护孕妇及其家人上,完全没顾及自己的安危。

慌乱之中,何宏良突然向后倒下。邓光晓说:“我赶紧扶住他接过盾牌,他说了一句‘眼睛受伤了’,我一看,左眼出血了。”

之后,在村民配合下,民警们拼尽全力,将赵某逼退回屋。随着增援警力的到来,赵某最终被制服。何宏良被立即送往崇左市人民医院抢救,后转入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他的左眼视网膜脱落、晶体破碎。

孕妇由于何宏良的有效保护,身体没有受到任何伤害,于3月21日在医院顺利产下一名男婴。

“太感谢何警官了,如果没有他,我的孙子还不知道能不能保得住,我们一家也不知道会怎样。”赵某红说。

在紧急时刻,何宏良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这在同事看来不足为奇。

邓光晓说,何宏良性格开朗,工作上特别虚心学习,他经常说“不能错过一个案件”“争取每一个实战机会”,他出身警察世家,爱警察这个职业。

平时工作中,何宏良主要负责内勤和户政。户政业务繁琐,何宏良的认真、负责给办事群众留下深刻印象。村民陆在娟说,“为上户口我们一家跑了8年,何警官知道后主动调查,耐心解释,帮我们顺利落户。”

目前,何宏良经抢救虽已脱离危险,但左眼失明。面对病情,坚强的何宏良依然乐观,提起所里的工作,何宏良对前去探望的同事说:“等我好了,我还要回派出所继续工作,还有很多业务知识我没掌握!”

“何宏良用对警察这个神圣职业的无比热爱,抒写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奉献自己的力量,当人民群众遇到危险时,他勇敢、无畏,冲锋在前,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他用行动履行了入警时立下的誓言,用奉献诠释了人民警察这一职业的重要意义。”崇左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农钊说。

 深圳一路边大树枝干突断裂 砸穿行驶的士伤及孕妇

4月12日上午10时许,南山区高新园派出所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路边大树的一段枝干突然断裂,砸向当时正在路面行驶的一辆出租车。据了解,车上当时有司机和一名孕妇乘客,孕妇受了轻伤,已送往医院检查。

记者向出租车司机周先生了解到,上午10点20分左右,他开车载客经过这个路段,大树枝干突然砸向他的车,车顶当时就被撞出一块凹陷,车上一名孕妇也受了伤。

现场交警告诉南都记者,断裂的大树是松坪村小区里的绿化树,属大众物业公司管理。这次事件属意外事故,交警已第一时间联络小区物业到现场进行清理,尽快恢复路段交通。至于后期的赔偿,要看物业公司和车主的沟通。

清理现场的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发这棵大树的树龄大概有20年,目前还不了解枝干突然断裂的原因,已将此事报备上级领导,后续会有处理方案。

截止至4月12日上午11时30分记者离开现场时,路面枝干已基本清理完毕,该路段的交通也已经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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