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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夫偷腥反爆恐怖行 变态娘5岁儿前要和他嘿咻

作者:苏小小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8-04-05 11:18:35

台湾省新竹市一位女子张某控告林姓丈夫不但偷腥,还把5岁儿子带走与小三共筑爱巢,但林某反驳,这一切的行为全都是为了保护爱子,原来女子张某曾在儿子面前玩弄下体,甚至扬言要和儿子嘿咻,才会让...

法律法规网消息 台湾省新竹市一位女子张某控告林姓丈夫不但偷腥,还把5岁儿子带走与小三共筑爱巢,但林某反驳,这一切的行为全都是为了保护爱子,原来女子张某曾在儿子面前玩弄下体,甚至扬言要“和儿子嘿咻”,才会让林某忍无可忍只好选择离开。

据台湾媒体报道,女子张某指控先生自2016年9月发展婚外情,还把儿子带到竹北市的租房处和女子陈某同居,同年12月女子张某带着征信社破门而入,发现丈夫不但裸睡且小三也在屋内,让女子张某怒告2人略诱(指违反被诱人意愿,如用强暴胁迫或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将被诱人置于自己权力支配)与妨害家庭罪嫌。

林某反驳妻子的说法,他表示和女子陈某只是普通朋友,对方偶尔会帮忙照顾儿子,2人并没有发生性行为。陈某反控妻子行为“非常变态”,不只故意做出猥亵动作吓哭儿子,还抚摸孩子的生殖器官,且曾二度声称要和儿子发生性行为,甚至独留幼子在家就外出,种种行为让林某感到无法接受,才会将儿子带往租房处照顾,并于隔日就向警方报案,也向新竹地院声请保护令。

另外,女子陈某也坚称并无和林某发生性行为,是因为对方打算离婚,她才会帮忙照顾孩子,她表示,征信社破门捉奸当下正在客房上厕所,女子张某等人一进到屋内就开始大呼小叫,还不断辱骂她。

根据相关事证,女子张某抓奸现场并未查获沾有精液的卫生纸、保险套等物,且没有证人目击2人通奸,因此检方认为虽然被告已超出一般男女往来正常的社交尺度,但仍然没有积极证据证明通奸。由于女子张某的种种行为,新竹地院已接连核发暂时与通常保护令,并将亲权裁定给林某,检方也认为林某带儿子离家是为了善意保护及教养目的,因此全案获判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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