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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建筑业工伤职工待遇将提高 [生活]

作者:伊文 来源:网络 2018-04-04 10:40:10

原题:厦门建筑业工伤职工待遇将提高预计7月起实施来源:东南网-厦门网建筑业工伤职工待遇将提高黄劲超图海西晨报讯(记者吴雪莹)今后,离开工作岗位才被诊断为职业病的职工,将有望享受补缴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昨日上午,记者从...

原题:厦门建筑业工伤职工待遇将提高预计7月起实施来源:东南网-厦门网

建筑业工伤职工待遇将提高黄劲超图

海西晨报讯(记者吴雪莹)今后,离开工作岗位才被诊断为职业病的职工,将有望享受补缴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昨日上午,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厦门在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和工伤保险费补缴确认等方面,将做进一步调整。目前,市人社局针对新政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后的新政策预计将于7月1日起执行。

在建筑业工伤保险方面,除了原有的建筑、交通等工程项目,此次将铁路、水利和园林绿化等工程项目也纳入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了建筑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覆盖面;同时,矿山、石材加工业从适用范围中撤出,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为其职工参保五项社会保险。

新政策将适当提高建筑业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保留职称挂钩的工资制度,适当提高工伤职工待遇。初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的月工资计发基数分别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原60%)、90%(原80%)、110%(原100%)计算;对未取得职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的工伤职工,其本人工资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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