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建立城镇综合管理全域考核评价体系
《孝感市市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和《2018年县(市)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方案》经孝感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标志着覆盖孝感全域的城镇综合管理考评体系建成。该考核体系做到了五个明确,一是考核对象和范围明确。考核...
《孝感市市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和《2018年县(市)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方案》经孝感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标志着覆盖孝感全域的城镇综合管理考评体系建成。
该考核体系做到了五个明确,一是考核对象和范围明确。考核对象和范围涵盖了所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所有县市区(管委会)及其所辖街道办事处(乡镇场)和社区,体现了全域考核的理念和要求。
二是考核的内容标准明确。对区政府(管委会)的考核内容包括,自身工作情况、所辖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社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情况;对街道办事处考核包括自身工作情况、所辖社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情况;对乡镇(场)和社区的考核包括市区及集镇道路综合环境、专项工作两部分;对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考核包括,公务协作、数字城管、现场考核三部分。对县市城区的考核包括:暗访分5大类34项指标,明察分4大类23项指标。
三是考核的方式方法明确。考核工作由孝感市城镇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必要时可采取服务外包,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考核。对各区政府(管委会)每半年考核一次,对乡镇(场)、街道办事处每季度考核一次,对社区每月考核一次,对相关城市管理部门和单位每年考核一次,对各县市每年考核一次。各乡镇(场)的考核得分由专项工作考核得分的40%+集镇综合环境考核得分的60%组成,各街道办事处的考核得分由自身工作考核得分的20%+所辖社区考核平均得分的80%组成,区(管委会)的考核得分由自身工作考核得分的20%+所辖街道办事处(含乡镇)考核平均得分的80%组成。各县市全年综合得分=4次暗访考评平均分50%+明查考评分数30%+满意度测评分20%。
四是考核的奖惩办法明确。设立年度城市综合管理奖惩专项资金,由孝南区政府及市高新区、市临空区管委会各上缴年度考核保证金50万元,其他县市区各50万元以及孝感市财政配套200万元,合计650万元。凡半年考核成绩合格的区政府(管委会),返还考核保证金25万元,凡半年考核成绩末位的区政府(管委会),扣除考核保证金25万元。年度考核排名第一的区政府(管委会),从专项资金中当年奖励10万元;排名前3位的街道办事处以及乡镇(场)从专项资金中每季度各奖励2万元;月考核成绩排名前10位的社区从专项资金中当月各奖励1万元;对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考核奖励:年度综合成绩排前5名的,从专项资金中各奖励5万元;对各县(市)的考核奖惩:全年成绩排前2名的县(市)从专项资金中各奖励10万元,排名末位的县(市)扣除年度考核保证金50万元。
五是考评的结果运用明确。每月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社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排名;每季度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街道办事处(乡镇、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成绩;每半年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区政府(管委会)城市综合管理考核成绩,年终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各考核对象的年度考核成绩。半年考核排名居末位的区政府(管委会),向市城镇综合管理委员会说明情况,限期整改。连续二次考核排名居末位的区政府(管委会),向市城镇综合管理委员会检讨,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考核排名居后三位的街道办事处(乡镇、场)、社区分别向区(管委会)和市城镇综合管理委员会说明情况并限期整改。年度考核综合成绩由市城镇综合管理委员会向市委目标办反馈,与被考核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挂钩。年度综合成绩居末位的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各县市,由孝感市城镇综合管理委员会抄报市委目标办和其上级主管部门,与被考核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挂钩。(有修改)
摘自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2018.03.12通讯员李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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